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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離職繳回獎金還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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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跟公司簽約久任獎金,公司希望效忠到明年底都不要走,但獎金也沒多少,只有被人笑話的兩個月,且還是先領一個月,明年底約到再給一個月。. 契約中寫明,若期間離職需繳回一個月獎金,而且公司不補償稅額。. 以我的理解是,既然都離職也繳回獎金,田無溝水無流,合約也失效,等同我沒有這筆收入,那為何還要為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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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個人的理解如下,如有錯誤,請高手指正:. 先說簡單的部份:. 1. 繳回獎金後,一定要跟公司要證明。如果稅單裏還是列入你的所得,明年報稅時. ,就把這一筆獎金直接從你的總收入裏扣除。並附上證明。. 2. 就算稅務局不認同你,你頂多就是補稅。不可能因此罰你錢。因為你有附上證明. 非故意。. 關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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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考這裡. https://gibbschen.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html. For Facebook users. https://www.facebook.com/pg/Dr-Chens-Social-Service-21677523135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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