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各位的年假可以積到明年嗎?

看板Therapist (治療師)作者 (冰冰)時間15年前 (2010/03/13 21:59),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tonys1126 (犀利哥)》之銘言: : 小弟的單位規定未滿7天則必須當年放完 : 像我才三天 : 但是同醫院各單位規定又不一樣 : 有些部門可 像我們老闆又不給積 : 這樣要怎麼去歐美玩....凸! 假的名目一般分兩種,「年休假(特休)」、「積休假(補休)」。 如果是以年假來說,怎麼放最主要是要依照勞基法為準則在放, 以M大為例,七月到職,老闆說法可有: 1.「明年七月放完」:假數應該是七天起跳(以到職年數增加)。 2.「今年年底放完」:假數是以<七天起>除以12(原PO大應該是這個算法) 至於給不給積假,基本上以資方來說,會以單位業務為準, 如果單位業務過多、人手不足,才會有延後休畢的申請。 正常勞基法規定,超過休畢期限,資方應該要給轉換薪資(這條應該沒有改,有錯請指正) 為了避免這點,資方(or 主管)會盡量的要求(甚至強制)員工期限內休完。 (經濟不景氣,要轉換薪水給你,他還會寧願你快點休完) 上述這段,算是資方守規矩一點了。 目前聽過,主管假設聖旨,要求底下的治療師只能放特定日,不准連休。 如果有遇到這一點,真的建議你,直接去詢問人事室(or 人資室)。 因為最終的資方,是發薪水的那位,不是你頭頂的主管。 另外,三天去歐美,很短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31.194 ※ 編輯: icefeeling 來自: 118.169.231.194 (03/13 22:00)

03/13 22:15, , 1F
感謝冰大的解說QQ
03/13 22:15, 1F
文章代碼(AID): #1BcvfDcY (Therapist)
文章代碼(AID): #1BcvfDcY (Therap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