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T ] 關於繼續教育積分的問題

看板Therapist (治療師)作者 (小王英)時間12年前 (2013/10/25 17:10),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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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職能治療師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一五○點以上 : 一、專業課程。 二、專業品質。 三、專業倫理。 四、專業相關法規。 前項第三款、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應達十五點,超過 十五點以十五點計,且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 前二項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得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治療團體辦理 審查認定。 關於倫理道德與法規的積分 在衛服部的繼續教育積分系統內 關於第三第四點的積分 我記得在之前也是寫超過15點,以15點計 專業課程的學分須達135學分 但最近登入之後發現 第三第四點倫理與法規 原本超過不列入積分的學分 都列入積分 "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積分總合需達15分,目前為21.60分,超過僅可計30分:符合" 專業課程的積分達換照標準變成需要128.4分就可符合換照標準 關於繼續教育的法規當中倫理與道德的學分上限....有修改嗎? 我該繼續奉行法規專業課程規定135學分 還是相信積分系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226.181

10/25 17:31, , 1F
有修改過 可以計算至30分
10/25 17:31, 1F

10/26 21:05, , 2F
可參考衛福部的網頁 http://goo.gl/IAOxKt 第三章
10/26 21:05, 2F

10/28 12:26, , 3F
所以現在倫理最高可以計算至30分,專業課程只需要120分?
10/28 12:26, 3F

10/28 21:44, , 4F
上去查看後~應該如你所說的沒錯
10/28 21:44, 4F
文章代碼(AID): #1IQZLtnM (Therap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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