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徵人] 台北榮總徵就業服務員

看板Therapist (治療師)作者 (阿茲海默政)時間11年前 (2014/04/01 17:38), 11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job 看板 #1JEeNv34 ] 作者: a0nxu (阿茲海默政) 看板: job 標題: [台北] 台北榮總徵就業服務員 時間: Tue Apr 1 17:25:10 2014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台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 【工作職缺】 就業服務員(庇護性) (自103.05.01-103.12.31,未來依情況續簽) 【工作內容】 (一)在本科醫療團隊成員帶領下,就業服務員需於現場輔導精神障礙或 其他身心障礙患者之就業工作。 (二)負責就業促進方案、職業復健相關醫療業務之文書處理、檔案管理 工作,及接受醫療團隊與勞工局督導人員之督導,參與相關之科內醫療 團隊會議、進修課程以及相關勞工局會議。 (三)體耐力佳、機動性強。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一)符合下列1.至4.點中任一條件者: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2.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 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4.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二)熟悉並會使用電腦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軟體,個性成熟具彈性,配合度佳 ,具工作熱忱者尤佳。 【工作地點】 台北榮民總醫院內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8:00-17:30 (自103.05.01-103.12.31,未來依情況續簽) 兩週工時超過84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將會被刪文。 8天(人事行政局表見紅休) 【公司福利】 院內職員門診優待 與身障員工一起的員工旅遊(1年4次) 院內美食9折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2年4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19,047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依北市勞動處規定補助計畫辨理 35,846-37,783元。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02-28757027轉303:陳小姐 【其他備註】 1.有意者請於103年04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包含個人資料、學經歷、大學畢 業證書影本、成績單、條件中各式證書或時數證明影本、工作史及自傳)以限時掛號郵寄 至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信封註明)台北榮民總醫院附設庇護工場收(務必留聯 絡電話及e-mail信箱),證書影本恕不退還,封面加註聯絡方式或親送臺北榮總精神部四 樓總醫師辦公室陳小姐。 2.書面審核後將通知資格符合者前來參加面試。 3.甄選及面試時間暫定為103年04月18日(五),地點暫定為精神部四樓會議室,報到及 結束時間視當天應徵人數狀況而定,將再另行以電話通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246.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job/M.1396344313.A.0C4.htmla0nxu:轉錄至看板 SW_Job 04/01 17:3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0nxu (211.76.246.8), 04/01/2014 17:38:13 ※ 編輯: a0nxu (211.76.246.8), 04/01/2014 17:38:51
文章代碼(AID): #1JEea6cH (Therapist)
文章代碼(AID): #1JEea6cH (Therap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