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帶團購物沒佣金 導遊提告勝訴

看板Tour-Manager (導遊領隊)作者 (大松)時間14年前 (2011/07/21 17:13), 編輯推噓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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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1/5/2vgrq.html 標題:帶團購物沒佣金,導遊提告勝訴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1日電)1名導遊帶團出遊,不滿團員消費新台幣600多萬元,旅 行社卻未依約付她10%佣金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雙方有約定,導遊抽佣應是 業界習慣,判旅行社應付61萬元。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楊姓導遊在去年5月12日到19日在百昱旅行社擔任 導遊時,帶領1個陸客觀光團在台旅遊,楊女主張,當時與旅行社約定,若旅客在商家消 費,可抽10%的佣金。 楊女主張,帶團的8天內,團員消費617萬多元,陸客光是在台東買珊瑚就花了232萬多元 ,旅行社卻沒有給她佣金,只給付每天1500元的導遊費,她因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旅行 社給付佣金61萬餘元。 法院審理時,旅行社主張,與導遊間沒有約定給付佣金比例,但法官根據楊女提供的簡訊 ,發現楊女帶團期間,各商家都會將團員購物金額發送簡訊給她,其中更有商家在簡訊中 載明「佣金回公司領」,法官認定商家與旅行社及楊女間有佣金約定。 此外,法官並根據旅行社傳真給導遊的執行工作費用單據,發現楊女在同年3月間帶另團 出遊,旅行社就曾支付佣金,且楊先前在其他旅行社擔任導遊也都有抽佣,證明旅客在商 家購物後,旅行社應給付導遊佣金符合旅行業界的商業習慣,判決旅行社應支付楊姓導遊 61萬多元的佣金,全案可上訴。 其它相關連結: 聯合晚報:導遊抽佣1成被拒 告贏旅行社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476743.shtml 一名陳姓女導遊,去年幫旅行社帶陸客團,整團在台期間共消費600多萬,女導遊因向旅 行社請領一成佣金遭到拒絕,因此向法院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確實有過約定 ,同時抽佣也是業界習慣,判決百昱旅行社必需支付61萬多元作為佣金。 政策開放陸客來台觀光後,陸客一再展現消費實力,讓不少旅行社和觀光景點商家都極盡 各種方式招攬陸客上門,陳姓女導遊,去年5月幫百昱旅行社帶陸客團,7天行程除了看東 台灣等知名景點,導遊也帶他們四處血拼,陸客買東西相當帶勁,珊瑚一買200多萬元, 茶葉一挑20多萬元,整團在台消費了617萬多元。 事後,陳姓女導遊向旅行社索討百分之10的佣金,但旅行社否認雙方談妥佣金比例,只願 給付每天1500元的導遊費,女導遊不滿打官司請求旅行社給付佣金。 法院審理發現,旅行社曾經傳真給導遊的執行工作交團單等資料,確實記載費用包含佣金 ,消費商家也都將陸客消費細項逐一交付旅行社和導遊,甚至註明要導遊回公司領回扣。 在本案中法官同時也傳喚其他旅行社當證人,證明旅行業界給導遊佣金已成商業習慣,因 此認定雙方除了導遊費,還有佣金約定,判決百昱旅行社必須支付這團陸客消費617萬的 一成費用給導遊,換算後為61萬多元,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Nownews:陸客太凱7天花600萬!旅行社不認帳拒給導遊高額佣金 http://www.nownews.com/2011/07/21/162-2729472.htm 陸客團消費力驚人,也引發導遊與旅行社間的戰爭!根據平面媒體報導,一位陳姓女導遊 去年幫旅行社帶團遊台灣,7天內整團購物消費超過600萬台幣。依照合約她可得10%,沒 想到旅行社翻臉不認帳,只願付她每天1500元的導遊費,讓陳女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法官 看過傳真的工作資料,也傳喚其他業者作證,判定旅行社必須付出61萬元佣金。 台灣這兩年興起陸客熱潮,不少陸客消費一擲千金毫不手軟,買百萬元甚至上千萬的珠寶 也時有所聞,因此旅行社、觀光景點、導遊三方積極配合,就是要陸客多消費創造商機。 去年5月陳姓女導遊接下百昱旅行社交付工作,帶著陸客團在台灣四處遊玩血拼。光是珊 瑚就買200萬元,還有茶葉等高價伴手禮,統計後整團消費高達617萬元。 店家事後都有回傳資料,同步傳給旅行社與陳女,陳女隨即向旅行社請款,要求支付約定 的10%佣金,旅行社疑似見錢眼開,翻臉不認帳,完全不承認曾經有談過佣金,僅表示願 支付每天1500元的導遊費。兩者落差過大,陳女氣憤之餘,一狀告上法院。 法官審理時,陳女提出旅行社當初傳真給她的資料,包括工作內容、注意事項等,其中有 明確寫出佣金,而陸客消費店家回傳的資料上,也註明要陳女向公司申請回扣。加上傳喚 其他旅遊業者作證,法官認定這是商業習慣,因此除了每天固定的導遊費之外,判定百昱 旅行社必須支付61萬多元給陳姓女導遊。 -- 帶陸客團被旅行社惡搞的像帶國旅團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229.247 ※ 編輯: song103 來自: 220.140.229.247 (07/21 17:21)

07/21 19:20, , 1F
所以是有2位導遊??陳導另一個是楊導!!
07/21 19:20, 1F

07/21 20:39, , 2F
看來應該是第一篇的姓氏搞錯~另外新聞都姓陳
07/21 20:39, 2F

07/21 20:41, , 3F
目前查不到判決書~
07/21 20:41, 3F

07/21 21:15, , 4F
有很多旅行社都這樣 見到開大單 就會凹導遊司機
07/21 21:15, 4F

07/22 01:58, , 5F
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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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0:11, , 6F
樓上這話不就是說導遊也很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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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10, , 7F
誘導旅客採購物品或為其他服務收受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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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6:53, , 8F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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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2:55, , 9F
本來就有,以前是給導遊司機,現在要幾乎都跟公司分
07/23 22:55, 9F

07/23 23:01, , 10F
有的好公司不會要,但知道有的x公司只有司機公司分,沒導
07/23 23:01, 10F

07/23 23:01, , 11F
我指的是國旅
07/23 23:01, 11F
文章代碼(AID): #1E9-tIXR (Tour-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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