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看板Tour-Manager (導遊領隊)作者 (關於緬懷)時間13年前 (2012/01/11 00:56),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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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應詳實填具團體入境資料(含旅客名單、行程表、入境航班、責任保險單、遊覽車 、派遣之導遊人員等),並於團體入境前一日十五時前傳送交通部觀光局。團體入 境前一日應向大陸地區組團旅行社確認來臺旅客人數,如旅客人數未達第十七條第 二項規定之入境最低限額時,應立即通報。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達到七個人以上就要向交通部觀光局通報,通報之後五個人以 上七個人以下就看交通部觀光局怎麼決定,五個人以下就禁止入境。 其實沒有衝突的。 以上。 報告完畢XDD -- ▄▄▄▄▄▄▄▄ http://www.facebook.com/kenjileelee _▄▄▄▄▄▄▄▄ 李玟霖(承峻)老師領隊導遊考照線上教室 wfyo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67.118

01/11 22:30, , 1F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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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9:43, , 2F
推一下承峻老師^^ 有問題到他的臉書粉粉絲團去問會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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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7:26, , 3F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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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36tQWx (Tour-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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