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華語領隊人員,領隊實務二,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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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va1224 (期待夏天~~)時間15年前 (2009/03/21 22: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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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為. 依護照條例規定,有下列何種情形時,得申請換發護照?. A.護照製作有瑕疵. B.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 C.持照人已依法更改中文姓名. D.護照污損不堪使用. 答案是B,但是我覺得很奇怪的是,其他3種不能換護照嗎?. 是題目有問題,還是我理解有問題?. 請知道的各位可以為我解答,謝謝^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enjunlee (承峻)時間15年前 (2009/03/22 00: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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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護照條例》第十五條就有了。. 講個簡單的口訣:. 「得」換發護照→不足一年、新樣式、有必要。. 所以答案是選B。. 所謂的新樣式就是已經不是新的樣式。. 順便解釋「應」換發跟「得」換發的狀況。. 法律條文有時候解釋真的很麻煩,也很刻版。. 所謂「應」有著些許強迫性。. 「得」就是可以換也可以
(還有8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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