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台北 2011兒童藝術節劇本徵選5/9截止!

看板Volunteer (志工)作者 (死老百姓)時間15年前 (2011/04/30 09: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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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及台北市文化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廣兒童戲劇之創作並提昇兒童 戲劇之水準,辦理兒童戲劇創作之徵選,以促進兒童戲劇界之創新,讓兒童可欣賞到更多 更有創意的戲劇、並藉由戲劇教育達到藝術文化紮根之目標。 二、參加資格: (一)團隊組:劇本創作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演出製作團隊須於中華民國立案登記者 。 (二)個人組: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三、徵選條件: (一)可導引兒童創造力、想像力之創作作品。 (二)主題、形式不拘,改編、自創等均可,但需為創新劇本,且未曾公開發表。 (三)戲劇演出形式不限,可以各種戲劇型態呈現。 (四)以3-12歲兒童為主要觀賞對象。 (五)作品演出時間長度約為50-90分鐘。 四、應附文件: (一)報名表格:請依組別分別填寫報名表格,並檢附相關資料。 (二)劇本:劇本以A4紙張,由左而右,橫式謄打,並加註頁碼,打字、電腦列印或謄寫 均可,字跡務求工整。但於劇本上不得出現劇本創作者姓名、製作演出團隊 名稱,或任何暗示之文句記號。 (三)附件資料:依報名表格之相關資料,或其他有助於瞭解創作內容之資料,歡迎自行 附上。 五、活動日期: (一)徵件日期:自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11年5月9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揭曉日期:2011年6月30日(三)前,並於2011年臺北兒童藝術節活動中公開頒獎。 六、審查方式: 由本會邀集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 七、獎勵方式: (一)優勝獎項: 1.團隊組 (1)第一名:獎金15萬元。 (2)第二名:獎金10萬元。 (3)第三名:獎金5萬元。 (4)入選:若干,由評審委員會決定,致贈獎狀乙紙。 2.個人組 (1)首選:獎金12萬元。 (2)優選:獎金8萬元。 (3)入選:若干,由評審委員會決定,致贈獎狀乙紙。 以上各獎項,如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無合適之作品,得從缺。 (二)團隊組製作演出補助: 1.前三名優勝作品,將安排於「2012臺北兒童藝術節」中首度公開演出;並將於2012年獲 得製作費及演出費補助。 2.前述之製作演出補助費由評審委員會依戲劇、劇場規模及經費預算表等,於補助標準額 度內定之。補助標準如下: 劇場規模 支付金額 製作費 演出費 200人以下之劇場 每名以45萬為上限 每場5.4萬為上限 200-600人之劇場 每名以75萬為上限 每場8萬為上限 600人以上之劇場 每名以90萬為上限 每場13萬為上限 3.前項製作及演出補助費由「2012臺北兒童藝術節」預算支付。如該預算金額經市議會審 定後低於評審委員會核定補助之總金額,則依相對比例換算發給應得之補助費,即實際 補助經費=(該項核定補助費/委員會核定補助總額)X議會核定預算。 4.如該相對比例低於40%,則得獎者可自行安排售票、演出,不受「2012年臺北兒童藝術 節公開演出前不得演出」之限制。 5.獲補助之製作演出團隊需與劇本創作者簽訂契約書,規範劇本創作者與製作演出團隊之 權利義務關係,並於2012年1月前送本會備查。倘有任何法律糾紛,請依該契約自行處理 。 八、注意事項: 請參閱官網簡章 九、活動網址: www.taipeicaf.org 十、洽詢專線: (02)2528-9580分機193、191 十一、寄件地址: 應附文件(含報名表格及劇本)一式兩份郵寄至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105 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3樓 (請於信封註明:「2011年兒童戲劇創作暨製作演出徵選作品」) 相關網址:http://www.taipeifestival.org/Content/NewsContent.aspx?NewsID=566 -- 是不是一段情 一定要到失去後 才會有人發現 原來””失去””的 就真的沒了 你呢 幸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55.66
文章代碼(AID): #1DksdGHB (Volunt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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