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日睡不到4小時 超人爸爸扛家

看板Volunteer (志工)作者 (wdos)時間14年前 (2011/08/08 09: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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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睡不到4小時 超人爸爸扛家 養兩個身障兒 熬夜兼差 2011年 08月08日 【張勵德、陳嘉恩╱台北報導】今天是父親節,國內有許多辛苦的爸爸須超時工作才能負擔家計,像家有身障孩子的「超人爸爸」黃克濤忙兼差養家,一天睡不到四小時,曾沮喪到想跳海,但看見孩子又打起精神面對困境;保全員羅先生日夜顛倒、一天工作十二小時,每周只能陪小孩兩、三小時,昨和一群「爆肝爸爸」上街抗議要政府救救他們。 天使心家族社會福利基金會昨為家有愛奇兒(身心障礙孩子)的爸爸過節。擔任夜班大樓管理員的黃克濤,雖然家有兩個重度身心障礙孩子,卻一肩扛起照顧一家五口的責任,每天睡不到四個小時,是太太、孩子心中的「超人爸爸」。 看見孩子打起精神 四十八歲的黃克濤說,十三歲大兒子罹患多重障礙、十二歲小兒子患有癲癇及重度智能障礙,為讓太太專心照顧孩子,他選擇大樓夜間管理員工作,每天往返基隆和台北,從晚上七點工作到早上七點,下班後還要趕回家開車送孩子上學,為增加收入,白天還到社區掃地,回家幫太太趕家庭代工,忙到下午才有空休息,但睡不到四小時又要起床去接孩子、準備上班,日復一日努力為家人打拼。 黃克濤說,剛開始孩子診斷有重度障礙時,曾想帶一家五口跳海,也曾多次想放棄,但每次看見孩子,他又會打起精神。太太陳月琴說:「他是我們的超人爸爸,真的很感激他的付出!」 爆肝爸抗議責任制 另外,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等勞團昨號召一群「爆肝爸爸」上街遊行,拿生豬肝祭拜過勞死冤魂,籲勞委會正視超時工作問題,廢《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條款。 四十五歲的羅先生從事保全工作七年多,上月工時長達三百七十五小時,他無奈說:「每天從晚上七點做到早上七點,加上時常加班,一周只有兩、三個小時能陪伴讀小學的兩個孩子。」三十六歲的電子業員工梁先生也心酸地說,僱主以責任制為由要他每天爆肝加班,工時動輒十六、十七小時,「每天回家都看不到三個小孩醒著的時候。」 勞委會:勞動檢查 勞委會回應,已啟動「掃A(A加班費)專案」勞動檢查,避免勞工超時工作,並檢討《勞基法》責任制相關規定。 黃克濤小檔案 年齡:48歲 職業:大樓管理員 家庭狀況:育有2子1女,大兒子罹患多重障礙無法言語,小兒子患有癲癇、智能障礙 父愛事蹟:身兼夜班管理員、清潔工等多職,每天睡眠時間不到4小時,照顧一家5口並還清債務 最大心願:希望孩子能健康長大 資料來源:黃克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583086/IssueID/201108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2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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