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志工抗議時薪少 北市:假志工應付109

看板Volunteer (志工)作者 (Murphy)時間13年前 (2013/03/05 22: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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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應該都知道志工的定義 記得提醒身邊朋友假志工真勞務情形 志工抗議時薪少 北市:假志工應付109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32013030500799.html 2013-03-05 11:0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林麗玉】 臺北燈節有志工向議員投訴,質疑他們應徵當燈節「志工」,招募的「平實行銷」提 供時薪八十元,不過值班後才發現,志工與工讀生做的事差不多,不過工讀生時薪竟有一 百一十元,學生志工抱怨,怎麼會同工不同酬?臺北市社會局表示,擔任志工不應該有時 薪,只會有交通費或餐費。勞動局表示,這家承包燈節人力招募的「平實行銷」,疑似假 借招募志工為名從事勞務,已經要求至少以最低時薪一百零九元,給付給學生。 臺北燈節上週日已經落幕,不過有志工學生向議員投訴,質疑到燈節當志工,與工讀 生做的工作差不多,不過卻與工讀生的時薪差很大多,有學生志工投訴,他應徵燈節「志 工」,「平實行銷」告知時薪八十元,燈節期間一共服務七十多個小時,不過值班之後才 發現,志工與工讀生做的工作幾乎一樣,「志工」時薪八十元,不過工讀生時薪卻有一百 一十元,臺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建能說,承包臺北燈節人力招募的廠商「平實行銷 」,疑似假借招募志工為名,從事勞務,名目上有問題,只要提供時薪,應該都屬於工讀 生,已經要求平實行銷要給付學生最低時薪一百零九元。 北市社會局社工科長林佩瑾說,不管是醫院社工或是學校志工等,都是沒有時薪,志 工服務的單位,僅會提供交通費及餐費等。勞動局表示,勞動局已經要求平實行銷,應該 依照勞動基準法最低薪資給付勞務,否則勞動局可對雇主開罰兩萬到三十萬元不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20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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