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台南 2013南市府文化局『文化志工招募』

看板Volunteer (志工)作者 (yalen)時間13年前 (2013/03/27 08: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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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志工招募』簡章 一、目的: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為推廣台南在地文化歷史,於各古蹟景點及展示館設置文化志 工為遊客提供導覽解說服務,讓有興趣致力於地方文化歷史活動的地方人士能發 揮所長。 二、招募組別及錄取名額: 本次文化志工將分組招募,請於報名表上勾選您欲報名的組別 可重複勾選,惟請注意服勤時段勿重複,服勤時段及服務內容詳見附錄) 1.安平古堡組(18人) 2.安平樹屋組(5人) 3.億載金城組(10人) 4.赤崁樓組(15人) 5.孔廟組(15人) 6.葉石濤文學紀念館(10人) 三、報名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以上。 (二)且對歷史文化活動有興趣之退休人士、社會青年、歷史文化、觀光休閒相關 學系大學學生,均可報名,歡迎有興趣加入文化志工服務工作。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受理時間:自公告日起至4/26日截止。 (二)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1.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表單下載 http://www.tnc.gov.tw/form/index.php?m=3&m1=11&m2=110&sid=43 2.下列地點索取: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蹟營運科 (三)收件方式: 請將報名表(黏貼兩吋半身照片2張),備妥完善後,逕送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古 蹟營運科。 1.郵寄報名:請至文化局網站上下載報名表郵寄至70801臺南市永華路2段6號 13樓文化局古蹟營運科。 2.e-mail報名:請將報名表及大頭照照片電子檔寄至 e-mail: cd15882218@mail.tainan.gov.tw並註明(報名102年古蹟文化志工) 五、招募程序: (一)初審(資料審查):報名表審查後,合格者公告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 聯絡參加文化志工說明會。 (二)培訓課程:合格者需參加培訓課程(包括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課程),以增加 服務知能。 (三)見習與授證聘用:全程參與培訓課程者,進行三個月的見習,時數須達30小時 並經評量合格者,得正式成為志工,並頒發正式志工證。 六、附則: (一)、凡報名參加文化志工,得接受三階段訓練課程。 第一階段基礎訓練:可參加市府舉辦或民間團體辦理之基礎訓練12小時。 (已領有志願服務冊者免參加) 第二階段特殊訓練:接受本局辦理之相關專業訓練課程12小時以上。 第三階段服務訓練:須於3個月內滿30小時的服務訓練。 七、說明會時間:另行通知。 八、文化志工之權利及義務: (一)權利部份: 1.文化志工為無給職,惟正式服勤期間,本局將為志工辦理團體保險。 2.經評量合格之志工,本局將授予志工證。 (二)義務部份: 1.遵守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志工隊服勤管理規則。 2.支援本局各項勤務時,應配帶識別證,儀容應整潔端莊。 3.每年能服務至少滿36小時,並能參與支援各項活動者。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不足或填寫不完整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資料恕不退還,資料內容除審查人員均予保密。 十、若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文化局聯絡,聯絡人:蔡華芳,(06)3901101, e-mail: cd15882218@mail.tainan.go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41 yalenlin:轉錄至看板 Tainan 03/27 08:51
文章代碼(AID): #1HKa9VM7 (Volunt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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