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台辦:陸台民可領失業保險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ted)時間12年前 (2013/12/11 13:46),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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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312110109-1.aspx (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11日電)大陸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今天表示,台灣民眾在大陸穩定就業滿6個月,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失業後可享就業服務和失業保險。 范麗青說,中國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1月公布新措施,台灣居民在大陸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失業後,如本人自願,可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享有就業服務和相應的失業保險待遇。 范麗青指出,這是為更好地保障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相關權益。 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10212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3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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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了讓大家以後交4金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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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5:08, , 2F
現在依法就要交4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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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1:56, , 3F
4金呀....交了不大有用
12/17 11:56,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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