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大陸的競業條款的約束力?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viper2000)時間12年前 (2014/07/01 18:25),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大好, 想跟大家請教一下, 若台籍員工在入職民企時有簽禁止競業條款, 請問這對台籍員工是有 約束力的嗎? 小弟的同事(台幹), 最近被獵頭給挖到競爭對手(其公司被載明在禁止競業 條款裏禁止去工作的名單裏), 條款裏要求員工在離職(無論志願或非志願)兩年內都禁止 離職員工以任何方式為名單裏的公司工作, 並於這兩年時間內以月薪六分之一支付員工 薪水, 違反禁止競業條款的員工會被追索在職工資總和的兩倍或實際損失. 問題1. 這類條款在比例上 (六分之一月薪 VS 年薪兩倍或實際損失)是符合大陸勞動相 關規定嗎? 問題2. 這煩條例對台籍或外籍有約束力嗎? 問題3. 一般資方會怎麼“實現”罰責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66.1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rkinChina/M.1404210304.A.77C.html

07/01 19:56, , 1F
有一個大原則是相同的,就是這個合約本身需要有給付
07/01 19:56, 1F

07/01 19:57, , 2F
簡單的說公司必須要付你"競業禁止加給"合約才有效
07/01 19:57, 2F

07/01 19:58, , 3F
賠付的金額也是跟加給成正比的
07/01 19:58, 3F

07/01 19:59, , 4F
否則就跟台灣多數企業主一樣嚇你嚇辛酸的
07/01 19:59, 4F

07/01 20:35, , 5F
一樓說法正確 在中國 沒加給不管簽什麼競業禁止是沒用處的
07/01 20:35, 5F

07/01 21:21, , 6F
加給一般是多少才是有效的? 若只給1/6, 也只能求償1/6,
07/01 21:21, 6F

07/01 21:21, , 7F
, 是這樣嗎?
07/01 21:21, 7F

07/01 21:45, , 8F
法務回家結婚去了一時問不到,但是大致上是這個概念
07/01 21:45, 8F

07/01 21:46, , 9F
至少是成正比的,給1w的求償金額就只有給2w的一半....
07/01 21:46, 9F

07/01 22:26, , 10F
不好意思再問一下, 所以是以給1賠1的方式來算嗎?
07/01 22:26, 10F

07/01 22:27, , 11F
若公司宣稱損失1千萬, 但員工只從公司領到30萬薪水, 所
07/01 22:27, 11F

07/01 22:27, , 12F
以公司對員工求償上限就是30囉?
07/01 22:27, 12F
文章代碼(AID): #1Jieo0Ty (Worki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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