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請問各位前輩,有關勞動合同 離職問題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首先,你敘述的事情好亂,我想你應該先理清自己的邏輯才能幫公司解決問題. 感覺不知你重點是要問啥. 簡單就上面的疑點來說. 一、逾假未歸 視為曠職是ok的 若你在公司的規定裡有將其視為嚴重違紀(三天較佳). 是可以開除的 所以要看規定裡有沒有寫清楚 沒有的話以後記得補進去. 二、勞動者一般來說提前三日
(還有488個字)
內容預覽:
本公司有一位員工,請了15天事假,但是逾假未歸,延後兩天來上班。. 被記了兩天曠職,勞動合同規定以方解除本合同,. 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今天他上了離職單,離職日期寫明天,公司的立場當然要依照規定來。. 剛好休假回來要派他去越南出差,也讓他在事假中去辦理護照,. 辦護照的費用當然是公
(還有97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