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開罰單啦

看板ask (問板)作者 (點.點.點.)時間21年前 (2004/08/20 11:12),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Mikuni (Pinky球呆。)》之銘言: : 請問一下知道的板友,我前幾天闖紅燈被警察先生攔下來,最後很不好意思的 : 他只開了我併排臨停,我看罰單上面寫的是違反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則, : 所以我進精華區裡面的連結查了一下,罰款金額是300-600,期限內繳納是300 : 過期要罰600,可是我昨天去郵局繳的時候,郵局的人竟然跟我說要500, : 請問這是正常的嗎?我確定我沒過期阿。還是只要範圍在300到600以內都 : 是正常的?可是罰單上面我實在看不出來哪裡有註明要繳500的... : 還是法令有改過嗎?雖然比起闖紅燈我已經賺到了,可是我還是想弄清楚。 : 還有我以後不會闖紅燈了...謝謝好心人士的回答。 : 那個網址如下:http://www.thb.gov.tw/hw/old_rule.html 我看的是交通裁決所的網頁: http://www.judge.taipei.gov.tw/law-910901.htm 在第五十五條第二款..... 在期限內繳納是"五百元"<驚!!> 那他那"300"-600元的300底限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36.103

140.112.31.223 08/20, , 1F
可能是修法改過了吧,謝謝你的回答。
140.112.31.223 08/20, 1F

140.112.31.223 08/20, , 2F
也請板主這篇收到精華區吧,謝謝。
140.112.31.223 08/20, 2F
文章代碼(AID): #119MmZuq (ask)
文章代碼(AID): #119MmZuq (a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