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為什麼會有人想當訟棍

看板ask (問板)作者 (hsinyeh)時間12年前 (2013/11/17 17:43), 編輯推噓1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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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63.27.117.193 : → crocus:一次告幾十個只要有幾個和解就賺不少...加上原告不用到庭? 11/16 17:33 : 推 HateSHE:有錢有閒啊 11/16 17:34 : → crocus:很多人也沒那個時間跑法院= = 11/16 17:35 : → mcjesus7204:這種小案件很多不用起訴直接在調解委員會和解 11/16 18:40 : → mcjesus7204:調委會的結果等同於地院判決,卻只需在一般區公所完成 11/16 18:43 : → mcjesus7204:而調解金亦有法院官章當靠山,未付錢等同於支付命令 11/16 18:44 : → mcjesus7204:連民事損害賠償開庭也省了,直接持此文申請扣押全額 11/16 18:45 : → mcjesus7204:省時省事又多錢,其實還有更黑暗的 11/16 18:46 : → mcjesus7204:調委會如兩造同意其賠償金額,其調解書將送至地院由 11/16 19:30 : → mcjesus7204:法院審察,並蓋有法官之章印。如當事人未履行義務, 11/16 19:31 : → mcjesus7204:另一方即可持調解書逕向地院申請支付命令;如有分期 11/16 19:32 : → mcjesus7204:狀況未履行,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亦同 11/16 19:32 : → mcjesus7204:抱歉我手機打得,斷句很差,hsinyeh別介意 11/16 19:33 先回推文部分 民事爭議部分,基本上解決紛爭途徑大概有幾種: 一是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二是法院調解, 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事由調解委員主持,法院調解是法官主持 目的就是不要透過繁複的訴訟程序解決當事人之間糾紛 說是調解,就代表沒有甚麼判決,也沒有人可以強制你幹嘛, 就是找雙方當事人來看看能不能找出一個兩邊都能接受的辦法。 所以問題1.你調解兩邊說好就好,不用調解委員會"同意" 再接下來就只講鄉鎮市委員會的調解,這種調解書做成以後要依照鄉鎮市調解條例26條 規定送給法院核可,看看調解內容有沒有違背法令、違背公序良俗之類的,接下來如果 法官覺得可行,核定以後依照同法27條2項規定是和「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所謂的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主要的法律效果有兩個: 一、如果當事人不服另訴的話,有一事不再理的問題,法院可以直接駁回 二、得做為強制執行名義 所以問題2,調解書做成以後不是啥地院終局判決效力,做成以後沒啥效力。 做成以後經過法院核定產生的是確定判決效力,也不是地院終局判決效力。 再來要插播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在民事訴訟法當中章節名稱叫做督促程序,簡單用不精準的話帶過就是, 透過法院幫我跟債務人討債,如果債務人沒有在收到支付命令20天以內說他沒欠錢的話, 那法院就當他作賊心虛默認了,默認有欠錢以後法院就會另外發一張證書給我。 這張證書名字叫做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這張證書才會跟上面經法院核定後的調解書產生 相同的法律效果 ─ 確定判決效力。 所以問題3.這核定過後的東西要等於也是等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而且不管有沒有付錢 都會產生所謂的確定判決效力 產生確定判決效力以後如上面提過的,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這是終局執行 不是甚麼常常聽到的假扣押假處分,假扣押假處分那些就要提供擔保了... 所以問題4.不給錢是強制執行,不是扣押 問題5 支付命令的目的是拿到後面那個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那證明書也只是一張紙 最終目的是要拿到那個確定判決效力來請國家執行債務人財產,所以有了法院核定的 調解書以後就不用脫褲子放屁再去弄啥支付命令,你就直接拿調解書去執行就好 回完了推文的問題,回到本文討論。 : 一個官司一打就要一年浪費時間 : 還得罪人 : 帳號還從此在ptt黑掉 : 這樣也頂多賺一兩萬 : : : : 這麼沒效率的賺錢方法 為什麼要當訟棍呢 : 原PO說,一個官司一打要花一年浪費時間,為什麼會有訟棍 推文說的,正常的訟棍完全不會用 正常的訟棍應該是用刑事來逼民事。 民事訴訟的話你要證明一大堆東西,證明他的言論造成你人格的損害, 或是造成你精神上的痛苦,證明有痛苦或是損害以後還要證明數額有的沒的 然後除非你罵的人很有名,在外名譽很好,不然現在一個人的人格被罵個三字經 可能也沒辦法賠個十萬八萬,所以如果乖乖走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要出庭幹嘛的 完全不合工錢。 訟棍的做法就是去警局作筆錄告你公然侮辱,告了以後警察要做筆錄,檢察官要傳喚你 問你是不是你做的,為啥要這麼做,檢察官傳被害人大概不會傳幾次,而且對被害人而言 大概是同一個縣市距離不會太遠,請個半天假也就OK了。 然後罵人的人就可能要跑好幾個縣市大老遠應訊,然後如果講的難聽一點可能真的背判 有罪的機會不低,判個拘役十天二十天的,易科罰金也要交個一兩萬,再加上怕麻煩不想 留紀錄,就可能給被罵的一點錢叫他撤告。 如果真的要民事訴訟也是用刑事附帶民事的方法, 提告的也不用出庭、不用繳裁判費,依法檢察官會幫他請求 提告的人成本其實不太高啦,我個人不贊成故意釣魚告人賺錢這種作法 但是被告的有時候講話太髒也只是剛好而已...提醒大家發言要謹慎,禍從口出 原文跟推文的回應大概到這邊,至於有些免洗ID講話酸人亂扣帽子這種行為 我們不予置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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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欣葉大必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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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45, , 2F
問板專業法律顧問欣葉大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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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欣葉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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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47, , 4F
專業欣葉文必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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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48, , 5F
奇怪~我在MO PTT上看ID是hsiny. 回電腦上看就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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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49, , 6F
筆記
11/17 17:49, 6F

11/17 17:50, , 7F
專業文
11/17 17:50, 7F

11/17 17:53, , 8F
至於刑事訴訟開庭會發生哪些事情,數字版有專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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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53, , 9F
就請大家移駕過去看 如果確定自己言論沒問題其實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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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54, , 10F
這篇應該m起來 專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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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起來?不用吧,這篇比較像是訟棍教學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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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57, , 12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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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訟棍的手法 才可以提醒大家在網路上發言要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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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得一時衝動 嘴賤被告又無計可施 防患於未然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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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Y大 已在置底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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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8:57, , 16F
推推,感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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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0:44,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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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Y8_6J2 (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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