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關於基本工時的問題已回收

看板ask (問板)作者 (大家一起來捐血吧)時間11年前 (2015/02/28 21:5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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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2週內光是排班就上了93.5小時, 不包括另外延長工時,雖然中間共休4天, 這樣算違反勞基法嗎? 雖然勞基法是可做7休1但在前6天已上51小時,這樣可以嗎? 如果2月上了160小時但是基本工時為120小時 那多出來的那40小時要領錢是領乘1倍還是1.33呢? 還有就是待通知的班卻以另一個名字來掩蓋, 而且還常真的被叫出來上班,薪水也沒比較多或是另外津貼,那在勞基法裡薪資要怎麼算? 很多問題,希望大家可幫我回答,手機排版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98.188.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25131955.A.2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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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8小時,超過x1.33~很少有工時會長到x1.66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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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打卡記得要copy一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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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yScpBn (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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