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遺失被送到派出局,員警在沒第三者情況下翻已刪文

看板ask (問板)作者 (我無法取悅所有傻子)時間1月前 (2024/11/13 23:39), 1月前編輯推噓7(7021)
留言28則, 11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我上網查了下 需要拾取人在場跟警方核對包內遺失物才合法, 到派出所員警也跟我說當場有和對方確認! 也說是依規定處理 但結果我詢問拾取的人 對方回:派出所員警說他可以走,他就走了,並沒有和員警確認,事後也沒給單子 也就是說 員警在沒有第三者情況下, 確認我包的東西,這做法是不是有問題? 重點就是包還在,錢包卻遺失了… 有人有這種經驗嗎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77.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731512360.A.203.html

11/13 23:59, 1月前 , 1F
雖然說這種事有可能發現
11/13 23:59, 1F

11/13 23:59, 1月前 , 2F
不過前提是 你要相信那個人說的 而不相信員警說的
11/13 23:59, 2F

11/14 00:03, 1月前 , 3F
應該會再確認一次 然後讓他們對質吧,不過確定的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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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0:03, 1月前 , 4F
的沒開單,因為值班的人也沒看到單子
11/14 00:03, 4F

11/14 05:59, 1月前 , 5F
您怎麼知道拾取人不是豪洨您的0.0 是我就申請查閱監視器
11/14 05:59, 5F
一定有一個是豪洨我的啊 今天會去派出所調來看看到底是誰在豪洨

11/14 05:59, 1月前 , 6F
,“本局各分局錄影監視系統影音檔案調閱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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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0, 1月前 , 7F
我之前提到包包送去派出所。員警陪我一起去登記,說頭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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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0, 1月前 , 8F
監視器,現在年月日時,開始檢查。然後把東西一一拿出來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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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50, 1月前 , 9F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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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這樣 我去了解下有沒有這段 謝謝 ※ 編輯: freeman18 (1.172.77.93 臺灣), 11/14/2024 07:13:53

11/14 08:53, 1月前 , 10F
也可能再送到警察局之前就被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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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1:24, 1月前 , 11F
那也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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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6:17, 1月前 , 12F
之前撿到皮夾 送去派出所是跟值班員警一起查看內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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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6:17, 1月前 , 13F
警察也沒開單子給我 確認完就說可以離開了
11/14 16:17, 13F

11/14 16:21, 1月前 , 14F
我猜是皮夾裏有證件 連絡失主取回沒有困難 所以就不需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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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8:25, 1月前 , 15F
所以我撿到東西一律丟垃圾桶,省事外加環境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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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3:39, 1月前 , 16F
對欸 如果根本一開始就被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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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3:39, 1月前 , 17F
也不是送去警局的那個人拿走的 那他也是雖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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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3:56, 1月前 , 18F
送去警局那位最雖小、好心被雷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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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5:58, 1月前 , 19F
看到這樣的例子,以後真的就直接丟垃圾桶了...
11/15 05:58, 19F

11/15 06:01, 1月前 , 20F
別說拿遺失物的指定報酬了,還會被失主質疑,真衰
11/15 06:01, 20F

11/15 09:16, 1月前 , 21F
樓上錯了,你這樣反而危險,要就是從最開始就別撿並遠離
11/15 09:16, 21F

11/15 11:19, 1月前 , 22F
就是這樣子搞 才有人不願意多此一舉 還不如當沒看到讓別
11/15 11:19, 22F

11/15 11:19, 1月前 , 23F
人撿走沒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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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2:29, 1月前 , 24F
看來在ask發問是我的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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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2:29, 1月前 , 25F
沒想到引出這麼多低水平的推文
11/15 12:29, 25F

11/15 12:29, 1月前 , 26F
不太能理解公開在推文宣告自己犯罪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
11/15 12:29, 26F

11/15 12:29, 1月前 , 27F
再者也牽涉到行政工作的缺失,
11/15 12:29, 27F

11/15 12:29, 1月前 , 28F
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
11/15 12:29, 28F
文章代碼(AID): #1dDCWe83 (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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