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法律上有效的借據有什麼條件?
※ 引述《ethel0425 (澎湖之旅真好玩!!)》之銘言:
: 之前的男友欠我錢
: 已經欠了一年多了
: 當初有憧L簽名的紙條
: 有寫欠了多少,又還了多少
: 不過沒有寫什麼時候要還清?
: 至今他一直沒還我錢
: 這樣子算是有法律效力的吧?
: 之前不是說"借據"沒有用
: 好像要改成??<===想不起來
: 可以告對方侵佔權
如果錢還不少的話
寫個存證信函寄給他叫他在時限內還錢
實現到了沒還,去法院的網站 www.judicial.gov.tw(不知有無拼錯)
印簡易庭的起訴狀
要有被告的身份證字號和地址(其實有地址查的到這個人也可以)
寫清楚訴訟標的(就是還錢啦)和一些有的沒的
然後去法院的民事櫃臺抽號碼牌
掛號繳起訴手續費,約是標的金額的幾分之幾
比較貴的是郵票,要買漆百元的郵票
不過這個勝訴之後可以叫被告負擔
所以在和解的時候要講好叫他還你郵票錢
不然和解後只會退給你部分的錢跟沒有用的郵票=_=
起訴後大約一兩週會收到出庭通知
一開始是調解庭,大約開兩次調解庭
這種案子法官會強制和解,反正對方一定要還的
但是好處是和解之後對方必須要支付,否則會被強制執行
(他沒有窮到要賣電視機來還錢吧?)
大概就是這樣了
告人其實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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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 我總以為我的房間有什麼發霉了
於是我洗了棉被 被單 檢查每件衣服
最後發現 也許 是我自己發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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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33.187
※ 編輯: moonshade 來自: 203.203.33.187 (10/08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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