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卡債族「盡力清償」 更生有望

看板creditcard (信用卡)作者 (...)時間14年前 (2012/01/06 10:1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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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6827763.shtml 卡債族「盡力清償」 更生有望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 2012.01.06 03:34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統公布後今(6)日上路。新制放寬卡債族提 出更生方案只要「已盡力清償」,法院就應裁定認可;民眾除向最大債權銀行協商,可向 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協商,預估80萬卡債族受惠。 圖/經濟日報提供 過去三年半來,1,800多名卡債族因消債條例第134條第4款「浪費」行為而不獲免責,新 制明定浪費為「消費奢侈商品或服務」,若民眾先前因該款受不免責裁定,可以於今天起 兩年內,依新規定聲請免責。 至於外界疑慮欠債者利用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坐擁豪宅而不還錢,司法院民事廳法官 王漢章昨天表示,更生方案的清償總金額不得低於清算,況且豪宅的價值高,若淨值高於 法定債務總額1200萬元、貸款少,不可能獲得更生裁定,反之債務人也難以通過盡力清償 的關卡。 為了使卡債族能保有自用住宅,原條文明定卡債族在更生方案中,可自訂自用住宅借款特 別條款,但施行以來,有法院以卡債族不應以必須償還自宅貸款為由,主張有不能清償債 務的可能,駁回更生聲請等。 對此,新制放寬對自宅特別條款規定,若卡債族在更生方案最終清償期間碰到還款困難時 ,可再給予延長六年。 新規定並增設前置調解程序,卡債族除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可向 其住、居所地的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調解。 此外,卡債族如果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且盡力清償更生方案條件,法 院可依其狀況裁定認可。 至於沒有固定收入的人,更生方案有保證人、提供擔保者或其他共同負擔債務人,法院認 為條件公允者,也應該予以認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44.228

01/08 01:45, , 1F
奇怪 債權銀行幹嘛不拍賣欠款人的房子? 應該有餘額吧?
01/08 01:45, 1F
文章代碼(AID): #1F1bat_z (credit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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