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客戶說「不」…銀行不得再電銷
看板creditcard (信用卡)作者TZUYIC (Je T'aime Celine)時間14年前 (2012/04/11 13:35)推噓7(7推 0噓 3→)留言10則, 7人參與討論串1/1
Ref.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60587
客戶說「不」…銀行不得再電銷
2012/03/28【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O小姐,您是本行優質客戶,我們現在推出利率超優惠的信用貸款,不知道您有資金需
求嗎?」不少民眾都接過這類的銀行行銷電話,金管會昨天說,客戶只要表明不願接受電
話行銷,銀行就應該停止對該客戶促銷。
此外,如果電話行銷的商品內容是保單,電銷人員不可以「假銀行之名」行銷。以後電銷
人員必須說,自己是XX保險公司,或XX保險代理人公司、而不是XX銀行。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不希望他們(客戶)因為信賴銀行,而誤買保單」。
金管會昨天發布銀行電話行銷的三大原則,第一,銀行透過電話,行銷信用卡和貸款業務
時,不可在電話線上成立交易,還需要訂立書面契約,當客戶表示「我不想再接到行銷電
話」,銀行不可再用電話行銷方式,對該名客戶推廣業務。
官員指出,銀行的電銷人員在資料上註記該客戶「不接受電話行銷」後,須將資料回傳到
總行,可能要一周的時間,客戶在表態後的一周內,若仍接到行銷電話,金管會希望「民
眾體諒一下」。但如果超過一周行銷電話不斷,「歡迎向銀行局、保險局檢舉」。
第二,若保險商品的銷售單位是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電銷人員
不可用「銀行」名義,銷售保單。
第三,銀行不可利用客戶的存款資料,勸誘或推介和客戶風險屬性不符的投資商品;也不
可勸誘客戶以融資取得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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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一篇上個月的新聞,給目前深受行銷電話困擾的板友當參考(見原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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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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