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店家限制刷卡金額卻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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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去年七月已經有文章討論過了,但還是有些問題想提出來討論. 我在去年某日(D)去久大文具西門町分店消費,結帳金額不到50元,店員指了刷卡機上的告示,表示未滿50元不能刷卡,因此被拒絕以信用卡付款,我只好先行以其他方式結清款項,隨後通報給該店之信用卡機特約銀行(台新銀行)反映此事. 隔日(D+1)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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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太長為避免影響板友閱讀恕刪. 這件事是不是不鬧上新聞了?. https://reurl.cc/1gmLXm. 新聞標題:刷卡設限挨轟!業者:已修正BUG並當面致歉. 塑膠貨幣盛行,為了方便,不少民眾都會選擇使用信用卡來付費,但有位民眾去到一間文具店購買文具,只因為他消費金額未滿50元,不符合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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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三小法?. 你看得懂《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27條在寫什麼嗎?. 這條在寫銀行與商店之間的收單合約應該有什麼內容. 其中包含不得限制簽帳金額. 哪店家跟銀行的合約有沒有寫?一定有你放心好了. 你可以向收單銀行反應 店家不改善就是解約. 大家都不要刷卡這樣而已. 而且違反合約也是銀行跟商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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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為了刷50元檢舉一整串人. 真是奇文共賞,真快笑死. 沒刷到50元,日子會過不下去嗎XD. ----. 題外話:爬了本版文LP+幣倍9%回饋沒限制. 開使挖寶我家附近的店. 找LP 合作通路 附近商家. 一堆店支援LP付款我都不知道. 原來早午餐(炒麵+綜合湯) ok. 機車店換機油/修2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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