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買家堅持不要退錢!!要新尺寸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手指不能剁!!)時間15年前 (2010/06/29 15:06),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 我的朋友最近做小生意在網路上賣鞋子,就稱她們為B B最近賣了一雙鞋,買家A告訴B她的腳長, B依照自己的鞋子售出經驗建議她選41號 重點是A那時候,還沒下標時,就已經要求B說 要不同尺寸各買一雙, 其中一雙她穿不合的再退給B,郵費B出 真的是奧客到不行 B那時候就已經跟 A 說不行退換貨,尺寸請自行決定 並有跟A說選擇權在她,東西是預購無法退換 後來A就挑了大的那一雙 最近A收到鞋子後隔一天立刻說她尺寸不合她要換小一號 並且搬出消保法第19條,七天之內無條件退貨,本來 B 就說不能退貨也就認了 後來B同意A退貨,A還B鞋子 郵費B出,並且B將 郵資+鞋子的錢全部退還 怎知A就說她依照法律有權利要求一雙新的小一號的鞋子 意思就是 叫B自己負擔鞋子寄回的運費,並且在寄一雙新的小一號尺碼給A A很固執要買這雙,說她喜歡的東西非買不可, 因為B是賣這雙鞋最便宜的賣家,所以根本就是耍賴,無論如何都要跟B要到 Q:現在情況就是B要退錢給A,A不要,她要一雙新的小一碼的鞋。 可是我朋友B很不爽,不想再賣給A,B覺得不賺A的錢比較不麻煩, B根本不想這種人做生意 我因為有讀過一些民法和消保法,法條翻來翻去,都覺得朋友B只退錢就好了 請問各為賣家,如果A退鞋給B,B退錢給A,是不是這買賣契約就解除了 還有,如果A死不退鞋,過了七天之後是否可以不用理A了? 因為朋友B把寄給A的郵局收執單給丟了,請問要怎麼證明這七天已經過去?? 另外,由B信中說明的收到時間可當作證據嗎? 朋友只是想趕快把錢退給她,以免麻煩,對於這種買家該如何與其應對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41.79

06/29 15:18, , 1F
建議退錢!!我怎記得網拍說不退貨基本就是這樣..
06/29 15:18, 1F

06/29 16:43, , 2F
可以不賣他,退他錢+運費就好
06/29 16:43, 2F

06/29 16:43, , 3F
建議開個期限請他限期寄回
06/29 16:43, 3F

06/29 16:54, , 4F
他如果不退就告他侵佔...看誰狠
06/29 16:54, 4F

06/29 16:55, , 5F
不然就跟他說缺貨了,沒有法條說一定要賣他
06/29 16:55, 5F

06/30 15:00, , 6F
退錢阿~ 賣家本來有決定出貨與否的權利
06/30 15:00, 6F

06/30 15:00, , 7F
況且~他超過七天 她不把東西退回 你連錢都可以不退了
06/30 15:00, 7F

06/30 15:00, , 8F
建議可以打去消基會問清楚點~ 保障自己的權益
06/30 15:00, 8F

06/30 22:34, , 9F
我可以伸A的帳號嗎?XDDDD好恐怖喔~有夠機~
06/30 22:34, 9F
更衰的是我那天應朋友要求發文那天,朋友帳號被盜用了,拍賣被停權20天, 因為駭客刊登了釣魚竿什麼的鬼商品,整個很慘! 現在她們完全沒生意,後來a退貨了,事件結束...... 但是真不知道這突然的被盜用帳號跟a有沒有關係@@ 被停20天 客人早就跑光了吧我想~~~ ※ 編輯: bleach000 來自: 114.32.62.82 (07/03 14:54)
文章代碼(AID): #1CAPjalw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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