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因為退換貨而加買家黑名單的做法OK嗎?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Lizacos)時間13年前 (2012/12/23 08:41),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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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觀察 E-shoppping版時,剛好去參加了YAHOO商城的特惠活動,逛了幾家商店。 其中看到一間店, 標註"退換貨超過3次以上者,本公司系統將列入系統黑名單不以接單出貨" 自己本身是可以理解這種作法,畢竟退換貨是很傷成本的事情,成本都常都會反映到 價格上云云。 但想請問這種做法在法律上是行得通嗎?? 目前好像是沒有看到相關規定的樣子@@ 最後跟大家分享一個關於退換貨的參考文章~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261.aspx?id=5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5.68.175

12/23 10:45, , 1F
http://goo.gl/66UuD 客戶常退貨 店家可拒賣
12/23 10:45, 1F

12/23 14:45, , 2F
就店家不爽賣而已 不需要把"法律"端出來
12/23 14:45, 2F

12/23 15:33, , 3F
合理阿…碰到奧客,退換三次都嫌多
12/23 15:33, 3F

12/23 17:51, , 4F
一次就悶了 可以忍受到三次 利潤應該不錯@@
12/23 17:51, 4F

12/24 12:22, , 5F
是天藍小舖旗下的企業@@,我是很想學他那樣規定XD
12/24 12:22, 5F

12/24 12:22, , 6F
感謝1F的資訊超讚!!
12/24 12:22, 6F
文章代碼(AID): #1GrbCpk3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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