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付款之後不在期限內面交?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squas)時間11年前 (2014/12/02 23:45), 11年前編輯推噓7(708)
留言1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在10月中於FB社團上賣給某位小姐一些保養品 含運費400元 她為了節省50元的郵資選擇跟我約面交 扣掉我們十月中成交之後的那幾天我沒空 在11月前她跟我約面交放了我兩次鴿子 後來她在11/3把全部的金額($350)匯給我,並且說會盡快跟我約面交 我一直到11/20都沒有收到他約面交的訊息 所以我在20號告訴她如果月底前沒有來跟我拿的話 我就會把東西賣給別人,錢也不會退給他 之所以跟她約定在11月底前,是因為我12月開始在學校有很重要的展覽,幾乎沒有空可以 面交 可想而知,這位小姐一直到昨天(12/1)才私訊我說要面交,過程不乏他一直以來沒有來 面交的理由:「我忘記了」 我明確告訴他他匯給我的金額我會捐款到7-11,但這位小姐一直盧我說只是超過一天拜託 我通融,也表示可以"馬上"來跟我拿 還問我是不是會回宿舍,表示他可以來跟我拿 那到底為什麼他可以整整一個月都不來跟我拿....... 我已經整整通融他一個月了,因為有加他好友,所以幾乎可以看到他是常常打卡出門的 因為我當時收到他私訊時在跟老師開會,真的拗不過他所以告訴他會退款給他,這位小姐 就"馬上"把退款帳號給我了 事後想想這樣好像不太對阿...這樣等於變相慣出這種消費習慣很差的消費者吧.... 而且在網路上爬文好像是說過了追償期就沒有關係 可是追償期動不動就幾年起跳的....... 雖然有說要退錢給她,但事後也跟她說我會問問社團管理員再決定要退她多少 畢竟我也等她整整一個月了.......... 都怪我話說得太早了T_T 想請各位板友給點建議!謝謝各位(>_<)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81.1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seller/M.1417535110.A.909.html

12/03 06:24, , 1F
都已匯錢給你了,覺得滿叼的
12/03 06:24, 1F
所以m大覺得她都已經付錢了,我應該為她無限期保留嗎? ※ 編輯: squas (36.233.81.160), 12/03/2014 09:30:42

12/03 10:31, , 2F
我這邊也有一個已經付清用7-11取貨但沒取被退回來的,買
12/03 10:31, 2F

12/03 10:31, , 3F
家也說會再補運費,結果我等了半年XD
12/03 10:31, 3F

12/03 10:32, , 4F
我的話會不時去問他,如果一直都沒回就當作放棄
12/03 10:32, 4F

12/03 16:31, , 5F
既然錢我都拿到了...我是會通融一下...
12/03 16:31, 5F

12/03 19:29, , 6F
抱歉,不是這意思,只是覺得萬一遇到不好的客人,那後續才真
12/03 19:29, 6F

12/03 19:29, , 7F
的麻煩
12/03 19:29, 7F

12/03 21:12, , 8F
你可主張收取保管費用,但無權替他處理這筆錢,這是不是訂金
12/03 21:12, 8F

12/03 21:13, , 9F
因爲這是貨款,不是定金(非訂金),所以你這樣做很有問題
12/03 21:13, 9F

12/03 21:15, , 10F
要是提出歸還主張,不惜走法路途徑,被告有可能會敗訴。
12/03 21:15, 10F

12/03 23:02, , 11F
大概像樓上說的 頂多主張要收保管費 把錢捐掉不能解決甚麼
12/03 23:02, 11F

12/03 23:03, , 12F
最後他跟你討 你要嘛給貨 要不還錢 怎麼會想到拿去捐掉...
12/03 23:03, 12F

12/03 23:14, , 13F
也可以請他補50元運費給你,改用寄的啊! 捐錢很莫名+1
12/03 23:14, 13F

12/04 14:35, , 14F
再說一個月而已,又不是一年,一年過了再採取行動也不遲啊
12/04 14:35, 14F

12/05 23:48, , 15F
因為對方真的拖太久 所以就請他補50用寄的+1
12/05 23:48, 15F
文章代碼(AID): #1KVTw6a9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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