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二手商品1個月後對方說要退貨...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Echo)時間11年前 (2015/04/09 19:46),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之前在Clothes賣一個包包(二手:當初就有講是二手) 對方在3月初收到 今天卻來信說手提的地方有軟硬的問題... 說我當初沒有講(但我是自己沒有是沒有覺得,要怎麼講冏) 因為已經過一個多月 (誰知道包包被怎樣使用) 對方要求我退款 請問我需要退款嗎?? (需要理會他嗎?)) 有問對方為什麼收到的時候不講 對方直接回我他的帳號叫我退款... 謝謝大家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33.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428579998.A.B20.html

04/09 20:33, , 1F
完全不用理會阿~
04/09 20:33, 1F

04/09 21:07, , 2F
心安理得 請給與適當的婉拒(可先在關於我婉拒再前)
04/09 21:07, 2F

04/09 23:47, , 3F
就算有鑑賞期也超過時間了…
04/09 23:47, 3F

04/10 00:07, , 4F
就是有這種人 根本就是想無償使用一個月吧
04/10 00:07, 4F

04/10 16:54, , 5F
完全不用理她
04/10 16:54, 5F

04/11 23:40, , 6F
別理他,他再吵報黑他
04/11 23:40, 6F

04/12 22:51, , 7F
不用理會+1,就算他要拿鑑賞期壓你,也超過七天
04/12 22:51, 7F

04/12 22:51, , 8F
法律上你完全站得住腳 不用理會
04/12 22:51, 8F

04/12 22:53, , 9F
你可以跟他說,很抱歉,若有問題您應在收到商品後七天內
04/12 22:53, 9F

04/12 22:53, , 10F
反映,您收到已超過一個月,恕無法負責
04/12 22:53, 10F
文章代碼(AID): #1L9cQUiW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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