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太懂網路賣家的'個人'和'企業'分別...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煞氣熊麻吉)時間10年前 (2015/09/07 10:04), 編輯推噓6(609)
留言15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RT 最近爬了一些有關7天鑑賞期的文章 發現說如果是企業經營賣家的話,應提供7天鑑賞 這樣是說個人賣家就可以不提供7天鑑賞嗎 企業經營和個人又該怎區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70.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441591444.A.921.html

09/07 10:34, , 1F
只要網路通路 就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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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58, , 2F
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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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3:13, , 3F
大致上看賣家身分有沒有登記繳稅吧
09/07 13:13, 3F

09/07 13:44, , 4F
我也有相同疑問 如果根本不到繳稅標準 也算企業經營嗎?
09/07 13:44, 4F

09/07 15:43, , 5F
有規定 沒罰則 你可以不鳥他 對個人沒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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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5:56, , 6F
所謂個人就是指單純出清個人二手商品,無進貨營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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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都屬於「法定的企業經營者」,不論營業額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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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不是個人,基本上都由法官判定,不是自己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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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29, , 9F
不只 還有看販售的量 單純賣1.2件2.3件不會被視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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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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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26, , 11F
請問如果賣30項商品,只有一兩項是有進貨在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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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26, , 12F
也就是數量很多..其他項大多1件,這樣還算個人嗎
09/07 23:26, 12F

09/08 14:42, , 13F
你可以不鳥他,因為也沒罰則,就看你自己守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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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4:43, , 14F
我個人是以合不合理來處理訂單問題,是我們的錯就全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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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們的問題,耍奧客態度的,一概不理會.
09/08 14:43, 15F
文章代碼(AID): #1LxF2KaX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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