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考公幼被解聘,執行長的說法

看板gardener (幼教)作者 (原點)時間17年前 (2008/07/22 13:08),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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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學校做交接和離職手續,一早九點半園長說執行長臨時要開會 我帶著筆記本和錄音筆上樓開會 有執行長、園長、每班各派一位老師,還有考公幼的當事人 那個陣仗感覺真有點像審判會呢 我僅把執行長說的話重點節錄下來 ------------------------------------ 執行長開頭說不對的場合做不對的事要付出代價,某些判斷選擇會影響很多人 他知道每個人都有追求更高幸福的權利,這也是憲法賦予我們考公職的權利 這件事有二分之ㄧ的責任是學校,對老師很抱歉不能達成當初勾勒理想的境界,讓 老師們忐忑不安放棄自己深愛的學校去考公幼,學校是有責任的,讓老師感覺那麼不安 ,所以他代表經營團隊表達歉意 二分之ㄧ就是老師的責任,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你的幸福造成別人的負擔 ............... ........... ........ ...... .... 以上都是廢話 我有問解聘的理由,是因為我不適任?家長有投訴我? 或只是因為我考公幼 執行長回答:很複雜,不是因為妳考公幼,妳可能會問為什麼是妳? 我們沒有覺得妳 做不好或...的地方,只能抓一個最大公因數.....不得不的時候就有先後順序 有不適任嗎?有時候小小的表現或什麼,很難一一告知 園長後來補充說明,因為妳之後還要考台南縣代課,如果考上了就會帶給孩子家長困惱 在人事配班上也要有所異動,所以這部分要解聘 重點是-----執行長說對於離職的老師按勞基法該給的就會給 現在我要爭取我該得的權益 我的年資2年(學校規定年資兩年遣散費拿一個月的薪水),我有12.5天的年假 校方昨天才告知我解聘,所以謀職假的部份還要討論(7/25--7/30暑假) 我會請校方開兩年的在職證明和開非自願離職書 請問我還有遺漏些什麼嗎?? 煩請各位前輩告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218.34

07/22 19:17, , 1F
重要的錄音檔不能不見
07/22 19:17, 1F

07/22 19:18, , 2F
夥伴加油
07/22 19:18, 2F

07/22 19:24, , 3F
衝南縣代理 保持應有的尊嚴吧!
07/22 19:24, 3F

07/23 07:29, , 4F
未預告即解聘,依據勞基法是有二十日預告期間,如馬上解
07/23 07:29, 4F

07/23 09:55, , 5F
加油
07/23 09:55, 5F

07/24 02:32, , 6F
遭到解聘的話,可依法請求二十日工資給付!
07/24 02:32, 6F

07/25 22:59, , 7F
加油,拿回你該有的權益;也隨時備份好有效、完整的資料!
07/25 22:59, 7F
文章代碼(AID): #18XMjSXJ (gard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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