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民間版「兒童教育暨照顧法」草案連署

看板gardener (幼教)作者 (葉小童)時間16年前 (2009/05/19 20:17),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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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愛的幼教伙伴及朋友: 行政院「兒童教育暨照顧法」在立法院準備通過。我們看到了六大缺失,對你、我、兒童 及家庭皆有重大影響。關心兒童的朋友們一定要上網連署,支持教保行動聯盟的"民間版" ;要求立法委員審查時一定要面對這些問題。請看下面的訴求。 王淑英敬上 加入我們! 開創希望! 教保行動聯盟 民間版「兒童教育暨照顧法」草案連署說明 <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09042617043000 您知道嗎?就在此刻,一個關係臺灣基層教育的重大法案「兒童教育暨照顧法」正在立法 院準備通過。也就在此刻,除了政府外,更有許多業者團體正積極遊說立委,希望通過 對他們有「利」的版本。我們,一群由基層教保人員、婦女、家長以及關心兒童的民間 社會團體擔心如果他們的版本通過,將對整個臺灣基層教育造成重大的影響。於是,我 們站出來草擬了民間版的草案,希望有更好的法案來支持臺灣的基層教育革新。 我們的訴求很簡單,也很關鍵 : 一、明列政府教保預算:我們希望政府明列教保服務經費預算,讓長期被漠視的基層教 保工作獲得經費的保障,以維持整體國家的教保服務品質。 二、普設平價教保服務:我們希望政府能夠普遍設立平價、社區化的教保服務機構,讓 弱勢幼兒能夠獲得基本教育保障,並減輕家長負擔。 三、罰則合乎公平正義:我們希望政府設定合乎公平正義的罰則,以免讓教保人員承擔不 合理的過失罰則,讓業者規避責任。 四、保障基層工作權益:我們堅持以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保障教保人員的工作權益,反對因 政府法令政策變動及行政管理不全,導致法案實施前六年未在職 之教保服務工作者自動喪失其原有資格。 五、取消三等親內照顧限制:我們反對居家式照顧服務僅能由三等親以外人員提供,若由 三等親內家屬照顧,儘管其擁有保母證照,家長也無法獲得 補助。此舉不僅不符合社會需求也有失公平。 六、取消混齡教保限制:我們相信取消2歲到未滿3歲幼兒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教保 的限制,不僅合乎教育理論,也能保障幼兒受教權益,更能符合 家長托育的真正需求。 民間VS.行政院政策比一比: http://www.taieceunion.org.tw/ http://theater-of-nordic-ideas.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14.html http://theater-of-nordic-ideas.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15.html http://theater-of-nordic-ideas.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17.html http://theater-of-nordic-ideas.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18.html 如果您贊同我們的理念,懇請加入連署。 站在歷史的這一刻,您的一票將是關鍵,也將發揮巨大的力量! 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090426170430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54.8 ※ 編輯: joyya 來自: 123.50.54.8 (05/19 20:18)

05/19 23:54, , 1F
2~6混齡...這還要上課嗎?
05/19 23:54, 1F

05/20 10:09, , 2F
這是針對保母的制度提出,和上課無關
05/20 10:09, 2F

05/21 22:52, , 3F
幼托整合草案有許多版本,大家要睜大眼睛再連署
05/21 22:52, 3F

05/21 22:52, , 4F
光是2-6歲一起教,試問教材編制?孩子發展懸殊..
05/21 22:52, 4F

05/21 22:53, , 5F
年紀越小,抵抗力越弱,這樣對孩子真的好嗎?
05/21 22:53, 5F

05/21 22:54, , 6F
幼教不可托育化,幼教該堅持的品質、師生比要更高規格看待
05/21 22:54, 6F
文章代碼(AID): #1A4gDhL3 (gard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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