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教師證登記園所需注意的事項?

看板gardener (幼教)作者 (我)時間14年前 (2011/09/09 13:27), 編輯推噓9(909)
留言1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恩,各位老師好! 因為實在是有點不知道如何是好, 也不知該去哪詢問才能得到比較公道的答案 故只能冒險在板上詢問,若觸犯板規還請告知,即刻刪文。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有幼稚園教師證的老師, 但是決定回到南部後就短期內不打算當普幼(私幼或公幼)老師 現在在從事跟幼兒教育相關的行業,但因為屬於才藝性質 故沒有勞保,也沒有正式掛名在任何園所。 因為明年幼托整合即將上路,對於許多托兒所來說似乎大大不利(?) 我任教的其中一間園所的負責人 這幾天在聊天時對方詢問我有教師證學歷也不錯 為何不走現場老師從事教學? 當然我的官方說法是因為覺得個性關係不習慣待在普幼 (但實質上是因為覺得南部的幼教生態環境待遇較不符合期待) 講到最後負責人講到了一個重點: [[[[他想跟我借用教師證掛牌掛在園所裡....]]]] 這讓我有些心動,卻也有很多的擔心與考量 我知道,這應該一定是不合法的! 但負責人說到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若我繼續這樣的工作型態,那我無法累積我在幼教的年資... 且幾年後教師證也正式作廢! 我想詢問這位老師,尤其是在南部的有經驗的老師或私幼園長們 若借用教師證(掛牌),園所通常會支付老師多少的費用? 那有沒有能幫老師累積年資? 又還有勞保和6%勞退的有包含在內嗎? 最最重要的是 若園所的孩子發生什麼意外,到底是誰負責? 園長負責?主任負責?還是該班老師負責? 我目前沒有答應該負責人,但還是希望知道這些相關的事情 而且有一點令我非常困擾的是 在全國教師進修網裡我的名字一直掛在實習學校裡 因我沒有正式在任何一個園擔任老師 故我所參加的研習都無法自行登錄時數! 這讓我非常困擾~"~ 還請各位老師前輩們幫我解惑(拜託大家了)鞠躬~ -- 就算是friend 最後還是會有個end 就算要fuck 起初也要有fu 就算是lover 最後還是會over 就算是Believe 中間還是有個lie 就算是forget 也曾經有個g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02.192

09/09 13:36, , 1F
不要借 這是違法的 萬一出事 責任全歸你~以前就聽說過這
09/09 13:36, 1F

09/09 13:37, , 2F
種借牌的例子 出事後 園所都會將責任歸咎你 重點是這是
09/09 13:37, 2F

09/09 13:37, , 3F
違法的唷@@" 以前大學老師就有告誡過 這是很危險的
09/09 13:37, 3F

09/09 13:40, , 4F
借出去你就慘了 責任是你扛 不是對方扛
09/09 13:40, 4F

09/09 13:40, , 5F
三思而後行阿!!!!!!
09/09 13:40, 5F

09/09 13:51, , 6F
看過借牌當園長 結果出事家長告園長 得不償失!!!!
09/09 13:51, 6F

09/09 17:08, , 7F
新制教師證(大張的) 永久有效 舊制才會無效。
09/09 17:08, 7F

09/09 17:38, , 8F
在板上問掛證,會有人贊同你嗎?真的很希望各位老師不要掛證
09/09 17:38, 8F

09/09 17:39, , 9F
因為這樣等於助長這些不肖業者,他們都是一副為你著想,告訴
09/09 17:39, 9F

09/09 17:40, , 10F
你:你這樣無法累計年資很可惜。其實根本是為他們自己著想
09/09 17:40, 10F

09/09 21:13, , 11F
若因小失大,對老師您也不好!助長業者,幼教環境無法改善
09/09 21:13, 11F

09/09 21:49, , 12F
新法規定 借牌已經有罰則囉...
09/09 21:49, 12F
感謝版上各位老師的意見與想法 我想我已經做出決定了 只是還不知道如何婉拒會較順暢...~"~ 想請問版上老師哪裡可查詢到相關法規呢? 關於教師證有效期限與掛牌 ※ 編輯: ykan 來自: 114.27.102.192 (09/09 21:52)

09/09 22:09, , 13F
su大已經說了~~
09/09 22:09, 13F

09/09 22:12, , 14F
爬文一下~~你應該是有考教檢~~ 教師証永久有效
09/09 22:12, 14F

09/09 22:39, , 15F
沒事就沒事,有事通常不會是小事。
09/09 22:39, 15F

09/09 22:42, , 16F
勞保沒年資而已,新制勞保年資是累計的,不同以前。最近有
09/09 22:42, 16F

09/09 22:45, , 17F
若因此為難您,離開。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
09/09 22:45, 17F

09/13 00:56, , 18F
婉拒??就說妳不想偽造文書吃牢飯
09/13 00:56, 18F
文章代碼(AID): #1EQQFBsP (gardener)
文章代碼(AID): #1EQQFBsP (garde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