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台中市的簡章

看板gardener (幼教)作者 (。重新開始。)時間13年前 (2012/06/10 22:5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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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內容不適當,請告知,我再刪除) 之前認真的看完台中市的教保人員和教甄的簡章,結果心中一直有個疑問 覺得還是提出來問比較放心...(因為目前我朋友都不用參加考試了,所以我沒人可問) 教甄簡章第7頁提到關於複試說明: 口試(10分鐘)→不可攜帶任何簡歷或資料。 試教(15分鐘)→不可附教案,應試者除了試教承辦單位所準備之教科書外, 不可攜帶任何物品進場。 教保人員簡章第5頁關於複試的說明: 試教(10分鐘)→不得附教案,應試者除了試教承辦單位所準備之資料或主題外, 不得攜帶任何物品進場。 所以結論是,台中市的試教就是比手劃腳的意思囉~~~(這是我的解讀,不知有沒有誤解) 台中市教育局是不是想減輕應試者的負擔呀?所以什麼東西都不用準備了... 希望有好心人可以有所回應,安定我起伏不定的心啊!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162.174

06/10 23:18, , 1F
就是演默劇啊~台中教甄試教都是這樣喔
06/10 23:18, 1F

06/10 23:53, , 2F
對!不用帶任何東西
06/10 23:53, 2F

06/11 22:34, , 3F
謝謝你們的回應~ :)
06/11 22:34, 3F
文章代碼(AID): #1FrBHzYm (gard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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