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新北市明志國中幼兒園第二次代理教師甄選

看板gardener (幼教)作者 (記憶的痕跡..)時間13年前 (2012/07/22 17: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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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校有三個代課老師今年都考上正式老師~~ 再加上有老師調走 和離職 總共有五個代課缺 第一次招考 已經有兩位老師 現在第二次招考 歡迎有興趣的老師來報名 因為一忙 忘記提早po文 如果有看到的老師 也可以提醒其他老師報考 明天上午報名 接下來當天馬上考試 不用舟車勞返哦~~ 歡迎加入明志的團隊哦~ 查詢網址:http://web.mcjh.ntpc.edu.tw/school/web/index.php 新北市立明志國民中學附設幼兒園 101 學年度第二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索取簡章:自民國101 年 7 月18 日(星期三)起直接至本校網站(http://www.mcjh.ntpc.edu.tw)下載 使用,列印時請注意文件表格之完整。 二、報名表件:包括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具結書、准考證 三、報名日期:民國101 年 7 月23 日(星期一)(上午8 點至10 點) 四、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圖書室(三重區中正北路107 號) 五、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委託報名請備妥委託書,並攜帶雙方身分證、印章。 六、甄選名額: 正取3 名(3 名為實缺) *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依成績排序錄取並選擇缺額,如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因教師異 動尚有缺額時,即由該科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數與正取人數相同。 七、聘期:代理日期自101.8.29 至102.7.1 (依市府公告核定日期為準) 代理留職停薪及解聘缺之代理教師在聘約期間內,若原任教師因故提前復職或代理原因消滅, 已無繼續代理之必要時,應即解除聘約,且無條件自動離職。 八、敘薪:代理代課教師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規定以學歷起支薪級核薪。 代理代課教師待遇之支給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 但未具所代理類(科)別合格教師證書者,其學術研究費按相當等級專任教師八成數額支 給。 九、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 年以 上),未滿60 歲。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格款之情事者,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之情事者。 4.無兩岸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事。 5.非退休教師、校長。 6.男役畢 (二)報考資格: 1.具有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者。 2.修畢學前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2 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應有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公文, 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且有正式公文證明,另 加附下列證明,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原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修業期間之出入境日期紀錄證明。 2 曾參加新北市教師甄選不遵守有關試場規定經查有案者,及未取得幼稚園教師應修習之教育專業 科目、專門科目及學分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應予以無條件解聘。 十、報名程序: (一)繳交報名表、教師證(實習證)、 具結書、切結書、委託書(委託報名者)及相關證明文件(繳驗 正本、影本乙份本校存查) (二)甄選證於報名時製發,請自備兩吋照片1 張。 十一、應繳證件、文件及相關資料影本: 2 (一)報名表、具結書、切結書、委託書(委託報名者)。 (二)國民身份證及影本。 (三)教師證及影本。 (四)學歷證件及影本。 (五)敘薪通知書及影本 。 (六)歷屆服務證明書及影本。 (七) 退伍令影本 以上證明文件請依序夾訂成冊,並由收件人簽收。(正本驗畢即還,影本留存)。 十二、注意事項: 證明文件如為偽造,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予以解聘,當事人不得有異議。 十三、甄選方式: (一)筆試成績佔總分40% 1.筆試時間:101 年7 月23 日(星期一)上午10:40~11:30 2.未準時到達考場視同棄權。 3.考試地點:幼兒園綿羊班。 (二) 試教暨口試佔總分60%(試教30%,口試30%) 1.試教暨口試時間:101 年7 月23 日(星期一)下午01:00 起 2.試教10 分鐘、口試 5 分鐘 3.試教範圍請自選主題,並附教案。 4. 試教暨口試唱名3 次未到場視同棄權。 5.考試地點:幼兒園綿羊班。 十四、甄選錄取方式: 1.筆試及口試、試教成績合併計算。 2.甄選同分時依照試教、口試、筆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3.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70 分)者不予錄取。 十五、錄取公告:民國101 年7 月23 日(星期一)晚上六時後,以本校公佈欄正式公告為準;網路公 告為輔。 十六、報到日期:民國101 年 7 月24 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於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圖書室。 (請攜帶學歷證件正本、印章,如遇教師出缺,即通知備取者依序遞補) 十七、備取候用期限至101 年 8 月29 日止。 十八、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悉公佈本校公佈欄及校網。 十九、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補充及修正事項亦同。 附註:本校地址: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07 號 29844132 轉36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76.122
文章代碼(AID): #1G2yoMme (gard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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