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急救證在期限內,教甄還需要參加研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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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iangdad時間12年前 (2013/04/13 00: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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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相同問題,上上禮拜寫信去教育局詢問,. 教育局回覆如下. 江老師您好: 依據教育部1019月5日臺國(三)字第1010145025號函,有關代理教師是否須符合任職前一年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規定:「 1.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第32條第2項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
(還有187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elly731005 (蝦)時間12年前 (2013/04/11 19: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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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老師們~. 有簡章寫 任職前最近1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 我在去年七月底參加12小時的研習,有拿到急救證書,. 而且期限是三年~~. 請問這樣今年考教甄前,還需要再補時數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2.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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