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0189篇判決結果
※ 引述《gothmog (high captain)》之銘言:
: 標題: [情報] 售屋廣告亂立 胡市長:簡直無政府
: 時間: Wed Apr 16 12:01:47 2008
【裁判字號】 97 , 判 , 168
【裁判日期】 930418
【裁判案由】 關於 本版10189篇:售屋廣告亂立 胡市長:簡直無政府案之推文爭議
【裁判全文】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判 決
九十七年度判字第一六八號
上 訴 人 兼 代 表 人 :fhorn
訴訟代理人 :鄭先生 律師
柏油 律師
瓦哥 律師
鯰姊 律師
鄉長 律師
被 上訴 人 :PTT實業 HOME-SALE板
代 表 人 jojochen
iele
事由過程如下:
本版10189篇推文內容如下
推 kaod:朱立倫幹過一樣的事,搞得桃園業者哀哀叫 04/16 12:08
推 jojochen:無能胡睜眼說瞎話...整篇關鍵字可以改成黑道 04/16 13:38
推 Femo:是啊,當然是無政府,在黑道跟市民眼裡,市長有跟沒有是一樣的 04/16 14:20
推 happyalex:台北縣一到假日也一樣...都沒人管... 04/16 14:34
推 ptpaco:台北市有比較好嗎.... 04/16 16:21
推 waterspout:這市長說的倒是中肯 04/16 17:30
→ iele:無能又沒用 靠著蕩整招牌當選的傢伙 04/16 17:45
→ iele:無能又沒用 靠著政黨招牌當選的傢伙 04/16 17:46
推 panghsing:寧願錯殺不可放過一個,違法就該重判 04/16 18:12
推 doze:他至少不像前市長是讓另一半執政 04/16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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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horn:2樓7樓都該進水桶了吧..版主是不是要管一下 04/16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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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yes0624:胡志強 很有guts 04/16 21:28
噓 jojochen:純噓樓樓上...奇怪...說實話也要被水桶? 04/16 23:19
右當事人間因胡自強推文事件,上訴人不服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六日PTT高等行政
法院九十七年度訴字第五五六六號判決,於本人信箱多次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被上訴人Jojochen iele不需被浸水桶 當庭無罪釋放。三審定讞。
理 由:
(一) 2樓 Jojochen
1.胡自強非板友 所以這不屬於板上的互相攻擊
2.那部分是屬於對於市長施政績效或可受公評之事的討論,
若是討論施政績效或可受公評之事,就不會涉及誹謗罪
若涉及人身攻擊,當然就違反板規,也涉及誹謗
究竟jojochen講的是可受公評之事或是人身攻擊
經我與板上我非常尊重的板友討論後判斷為可受公評之事
(二) 7樓 ieie
iele講的到底是胡志強還是台北縣長周錫瑋,實在無從判斷
因為iele沒有指名道姓,寫在推文裡、又接在台北縣市的下面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有理由,依PTT行政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第一項、
第二百六十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七 年 四 月 十八 日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第 三 庭
審 判 長 法 官 兼 PTT房地產板主 Gothm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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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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