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閒聊] 第一次買屋之不愉快經驗..
※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作者: huizhucai (你真愛讓自己不開心) 站內: Kaohsiung
標題: [閒聊] 第一次買屋之不愉快經驗..
時間: Sat Jul 18 16:13:29 2009
在高雄住了那麼多年,第一次感受到如此不愉快的經驗..
從今年初起,開始在尋找位於高雄市的舊公寓
因為現在借住親戚家,住久了很不好意思,所以打算買個小窩
看了快30間房,在5月底經由中X房屋的仲介帶看下看到一間不錯的公寓
在英明國中附近,22年房屋,公寓五樓
因為真的很喜歡那個房子,再加上覺得仲介是個很親切的阿姨
房子內沒有多餘的裝潢,格局方方正正的,三面採光
考慮了幾天,被房仲感覺出我似乎想買,便時時催促要我下要約
6月初,決定要買,原本天天幾乎打三通電話給我的房仲在收到要約後..
人就好像消失般,從沒主動連絡關於房屋貸款進度或是過戶進度
當時也不以為意,畢竟房仲靠的是業績,他當然需要花時間在別人身上
6月底交屋,約在房仲那邊,但我總是覺得應該要在看一下房屋的狀況
在交屋前30分鐘約在房屋那邊,房仲匆匆的帶我們看了一下房子
接著便帶我們到辦公室,和賣方進行最後交屋確認
賣方也是個阿姨,看來很親切,告訴我們他有幫我們做頂樓房水加強
他用柏油,但可能有些部分未乾,要我們上頂樓要小心不要弄破了
我們當時很感謝他們,一個親切的仲介跟親切的賣家
跟他們道謝後,房屋權狀正式到手,三方開心的互道再見
7月初陸續跑去新房看了兩三次,量屋內大小並看需要買哪些家具
7/10定好了家電、家具,也到B&Q買了燈飾並約定7/13到新屋去裝設
7/13當天下著傾盆大雨,家電到達的時間也因此順延,B&Q倒是風雨無阻..
當他們將吊扇組好並卸下原本的電燈組時,天花板突然滴下一堆水
B&Q施工人員馬上告訴我,當下我才知道,客廳的天花板竟然會漏水..
送走他們後,我發現原本只有一處滴水的天花板,又多了一個地方在滴水
原本我以為只有天花板會漏水,但是在我徹底檢查過一次房子後
發現5樓和6樓的交界處也滲水嚴重,嚴重到用手指頭輕輕的就可以挖出一個洞
當下馬上打電話給房仲,說明房屋漏水狀況,請他和賣方聯絡
晚上大約八點,賣方跑來看房子哪裡漏水了,看完後他說他會負責
請我們找人家來估價,估完後再連絡
當天晚上我在網路上搜尋有在施作抓漏和防水的工程行,搞到半夜兩點
7/14,陸續約好6家工程行前來評估漏水狀況
晚上請房仲幫我們約好賣方,打算隔天將所有報價給他們看
報價單的價位高低都有,最貴有29萬,最便宜大約6萬
所有的報價單都表示需要將賣方自己所鋪設的柏油挖除,這筆費用就將近1萬元
當時,我已經有一種不祥的預感,但我相信賣方和仲介所說的,他們會願意處理
我打電話將報價告訴房仲,目的是希望讓他們了解我們想快點處理這個問題
結果在晚上九點,我接到賣方的電話,電話中的賣方語氣不是很好
說我們拿的報價太貴,拿這種報價給他是要坑他,口氣不是很好
當時我開始心生警覺,將對話內容通通錄了下來
我請他等我將報價單都蒐集完且帶去給他看後再來討論
但是當時情緒很HIGH的賣方,跟我拉哩拉雜講了快30分鐘的電話
而我能插嘴的時間大約不到3分鐘..
7/15,約定好的時間臨時取消,我一直到時間約定要到之前才知道取消了..
7/16,約定晚上六點到房仲那邊討論,直到現在我還是相信房仲是中立的
珊珊來遲的賣方,一坐下就來勢洶洶...
他先發制人的說他一定會負責處理,但是他賣房屋的錢已經花的差不多了
接著房仲拿出他們所簽訂的漏水保固書,要我們看看內容
漏水保固書是由房仲跟賣方所簽訂,我們買房子之前完全不知道有這回事
裡面詳列,賣方針對漏水狀況須負擔的金額為2.5萬,我看完後很傻眼
為了今晚的討論,我已經上網去找了許多關於中古屋買賣如果漏水後要如何處理的資訊
也去查了相關的民法,民法中規範,賣方需擔負修繕責任,或是減少價金
輪到我發言時,我表明我只希望能修好漏水,也沒打算獅子大開口
將所有的估價單拿給他挑,他說他不用看了,只要我告訴他哪張最便宜
最便宜的一張是6.9萬,其中關於柏油刨除大約就要1.6萬
賣方開始表示他自己是防水工程內行專家,柏油一定不可以刨除,所以他要扣1.6萬
再加上那張漏水保固書,賣方跟仲介開始一搭一唱,說自己是很負責任的人
雖然保固書上他只需要負擔2.5萬,但是他可以幫我負擔5.3萬,對我算仁至義盡了
如果我不接受5.3萬,他就自己隨便去倒桶柏油,撐過半年不漏水就免責了
我完全沒辦法表達我的想法,後來想說算了他願意負責修繕就好了,我再自己貼點錢
當晚會面不是很愉快,我開始懷疑仲介跟賣方的關係,也開始感覺自己上了賊船
約定隔天再去一趟,賣方會將錢交付給我,然後雙方要簽切結書
7/17,一大早我先打電話給消保官,詢問是否可以跟賣方簽切結
消保官回答的很籠統,我只好帶著所有的文件直接去找他
到了市政府的消保官那邊,他說他很忙,沒辦法幫我看我的文件
他只告訴我不能簽,但是如果我不簽,賣方就打算隨便處理,對我不利啊
接著又跑去海邊路的法扶會,但是那邊一整天的諮詢都已經客滿了
只好再跑去離那邊最近的前金區區公所,幸運的排上最後一號作諮詢
義務律師告訴我,所謂的漏水保固書跟我無關,要我不用理會
切結書如果要簽,也不可以出現賣方從此就免責的字眼,只能簽說收到5.3萬
但是他也很明白的告訴我,談判彈性我得要自己拿捏,因為房子是我要住的
如果賣方真的隨便只倒桶柏油且可以撐過半年,對我也是很不利的
雖然我可以去告賣方,但是走上民事庭後,我住進新房就遙遙無期
心中已經有個底,知道如果我想快點處理好入住的話,就只能被人家宰割了..
晚上,賣方依舊遲到,仲介先開始幫我洗腦,說賣方人很好願意負責
等賣方到後,仲介拿出他所謂的切結書,內容看了我簡直要吐血
內容大意就是賣方付了這次錢後,以後完全免責
抱著最後一絲希望,我告訴他我去找了消保官,找了義務律師
但對方明顯的想擺爛,要我接受5.3萬或是讓他自己去潑柏油..................
最後,簽了那張切結書,拿到5.3萬,但屈辱了自己,對方洋洋得意
也許,不懂房子狀況也沒去明察的錯是在我,活該買到一間會漏水的房子
也許,太相信一個外表看來親切但骨子裡想的只有佣金的仲介,也是我眼睛太瞎了
也許,沒時間跟他打官司只能接受別人施捨5.3萬處理漏水,是我沒辦法下的選擇
但是,我希望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不要再像我一樣呆呆傻傻的..
真的想買二手屋的話,從仲介帶看的時候,就要自保全程錄音
每次的對談都要詳細的留下紀錄,讓這種業務沒機會硬凹
如果真的有時間也不怕麻煩,對這種人就直接採取法律行動
房仲在帶看的時候完全沒提到屋況,賣方也隻字未提會漏水
更扯的是房屋現況點交單上面,在漏水那一個項目也是勾否
房仲推卸業務過失的責任,賣方推卸房屋漏水有瑕疵的責任
結果,就是買到這間房子的我要去概括承受
這間中X房屋,是在自來水公園對面的那一家,苗姓業務員,人稱馬嫂..
賣方剛好也姓馬,也許他們真的沒關係,但也許他們真的就認識..
怪我自己眼睛沒睜亮,也沒時間跟他們走法律途徑..
以後想買房子的人,切記自保,也希望在高雄當房仲的人都不是這樣的人
需要買房看屋心得者,也可以私下寫信問我..
一切,就當花錢買教訓吧..只是這代價有點太大了些..
※ 編輯: makoto520 來自: 114.39.0.7 (07/20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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