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我這樣有資格買房嗎?大家都是存款 …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mayko)時間15年前 (2010/08/10 10:22),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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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adwarrior (斯巴達克斯)》之銘言: : 三十歲獨子存款快3百萬(自己賺存的不含家人的) : 家住台北市,房子是自家的 : 但目前連GF都沒有更別說妻子了 哪時結婚都不知 : 一來想投資台北縣其他地方看會不會漲起來 : 一來有可能將來當新婚房 : 只是在想要不要等結婚時再跟另一半一起看屋購屋? : 這樣的條件現在購屋OK嗎 OK啦 我買第一間房子過沒多久 我一位同事跟我聊,要買新房子還是舊屋 我只問他一句 你有沒有結婚打算 有....新屋 沒....舊屋 你有一間房子,相親就佔優勢 有新房子,交女友會比較吃香(相親就更加分) 我現在也跟我小叔說,要買房子就先買 不要等交女友才一起看新房 萬一她不知人間疾苦挑了地點很棒的小套房 (ex:工作地點土城 東區七百萬小套vs三峽三房兩廳帶車位) 先買了,要不要住隨便她,不想住 ...反正你有房子可以再找找有沒有肯跟你的女孩 ps. 而且先買還是你婚前財產喔,翻臉了她也不能要求賣屋分屋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96.254

08/10 12:09, , 1F
推一下 問了已經買的或正想買的比較準 不然路人都唱衰
08/10 12:09, 1F

08/10 15:51, , 2F
婚後如果有幫忙繳房款呢~還不是要上法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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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5:51, , 3F
看來樓上有在看marriage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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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5:53, , 4F
先買是婚前財產沒錯 但是女方會願意付房貸or全支生活費?
08/10 15:53,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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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就要算好扣掉本息自己能過活呀....婚後可以考慮再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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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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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6:24, , 7F
原po自備款說多不多(台北市要算少),也不算少.就看要不要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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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了.先買小屋,結婚再換屋也是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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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23:42, , 9F
我朋友就是這樣,前女友不去和他住中和七年四房兩廳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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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要求他買台北市區小套房給她,然後再和她搬去小套房住,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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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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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OBVEOM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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