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拍買到凶宅 只能認賠 消保官建議修法揭示資訊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養蜂人家)時間14年前 (2010/09/12 09:1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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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來源連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12/today-so2.htm 2.內容: 〔記者王定傳、陳慧萍/台北報導〕法拍買到的凶宅,能不能撤銷拍定,全台各地院見解 不一,台北縣政府消保官羅鈞盛表示,站在消費者的立場,調查是否為凶宅實在太困難, 相較起來法院應負起揭示風險的責任,但「強制執行法」已規定法院不負瑕疵擔保的責任 。他建議,立法院應可就此問題研究修法,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不過立委高志鵬認為,強執法的適用十分廣泛,修法茲事體大,必須審慎研議;若民眾認 為法院提供的資訊不足以保障權益,恐怕必須藉由行政程序,要求法院提供更多資訊。 去年12月男子劉書豪標得法拍屋,繳保證金後,才知曾有人從法拍屋墜樓身亡,嚇得向法 院聲明異議,基隆地院法官認為民事執行處未誠實揭露「曾有人墜樓身亡」訊息,屬交易 上重大瑕疵,裁定撤銷拍定程序,但債務人提起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判原判決撤銷。 消保官羅鈞盛認為,由於凶宅法拍爭議愈來愈多,他建議應修法;不過立委多認為須從長 計議。立委高志鵬說,關於法院拍賣不動產應公開哪些資訊,強制執行法第81條已明文規 定,包括不動產之所在地、使用情形及拍賣原因、是否不點交等,公告事項並沒有包括「 凶宅」,就是因為有認定上的困難 3.心得或感想: 看來法拍的風險比原來想像的大 -- 真假蜂蜜的辨識方法: 辨識之一:http://0rz.tw/BG2Y7 辨識之二:http://0rz.tw/kZnZy 辨識之三:http://0rz.tw/tlaf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56.162

09/12 09:40, , 1F
有些凶宅認定太困難了= =
09/12 09:40, 1F

09/12 10:12, , 2F
前幾天聽警廣新聞,有個法拍買到在台北港已被公告徵收的
09/12 10:12, 2F
文章代碼(AID): #1CZ2asJ-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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