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財部打炒房 售屋所得稅更重了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Kris)時間13年前 (2013/03/07 09:03), 編輯推噓10(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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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Dz5zSO ]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財部打炒房 售屋所得稅更重了 時間: Thu Mar 7 07:29:57 2013 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財部打炒房 售屋所得稅更重了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3.03.07 02:57 am 財政部打炒房,去年民眾如果有賣房子,今年5月的綜合所得稅要繳更多了。 財政部昨天公布101年「財產交易所得標準」,鎖定房市「熱區」,提高售屋所得標準。 其中,台北市首次採用「分區課稅」,豪宅林立的大安、信義、中正及松山並列全國售屋 所得率最高地區,由去年42%調高至48%,連4年一路調高,創史上新高紀錄。 各區國稅局實地查核後,財政部每年公布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民眾去年若有出售不動產, 今年5月報稅時,無法出示買賣成交資料的納稅人,可以此為課稅依據。依財政部公布的 標準,在「熱區」房產交易的納稅人,負擔將逐年加重。 全國房產呈現「北熱、南冷、中加溫」趨勢。台北市和新北市幾乎逐年調漲售屋所得率, 台中市則是微幅成長;至於南二都,除了高雄市仁武區已超過10年未調整,101年由6%小 調至8%,台南市和高雄市全部維持100年水準。 台北市售屋所得率自98年後逐年上調,98年為29%,其後分別以37%、42%等比率漸次調高 ;101年再調增至48%,連續3年調升;101年售屋所得率較4年前大幅調高19個百分點,也 是史上新最。 除了大安、信義、中正及松山,台北其餘各區維持和去年相同的42%售屋所得率。 舉例而言,民眾若出售在台北大安區100坪、房屋評定現值新台幣1500萬元房產,100年課 稅所得額42%計算,課稅所得設算為630萬;101年上調至48%,課稅所得增為720萬元;若 換算40%的綜合所得稅率,民眾應納售屋所得稅從252萬元增為288萬元,大增36萬元。 新北市101年維持4級所得額,但重訂各行政區的適用級別,課稅最重的第1級,除原先的 板橋、永和及新店,再增納原屬第2級的三重、土城、中和、新莊與蘆洲,101年售屋所得 率從26%調增至28%;原屬第3 級課稅區的林口與泰山,同樣上升1級,改列為第2級,課稅 所得額則從14%調升為26%,大幅調高12個百分點。 財政部還公布「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推算租金所得。北市若住家用,依房屋評定現值的 19%計算;若非住家用,一樓鄰馬路依評定現值52%計算,一樓鄰巷道依評定現值30%計算 ,其餘則是28%。 -------------------------------------------------------------------------------- 新聞辭典》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民眾去年若賣房子,今年5月報稅必須申報「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出售屋所得後, 再乘上個人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就是應繳納的售屋所得稅。 個人出售房屋的所得申報方式有2種: 一:「所得稅法」規定,以售屋的成交價(即買賣契約價),扣除房屋取得成本、房屋改 良、以及移轉房屋所支付等費用,餘額即為房屋財產交易所得額。 二:若無法提供原始購屋成本,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財政部每年將公布各地區 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以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百分比推估所得。 由於評定現值普遍低於市價,以此報稅通常比較划算,不少民眾都是用財政部每年三月頒 定的「房屋財產所得標準」,申報售屋所得。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741173.shtml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 親愛的父老兄弟姊妹呀 請你們可憐可憐我 別人的國家是真正的國家 我們的國家中國人不要的 我們把撿回來 吼伊阿吼伊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246.67

03/07 07:37, , 1F
幹妳老木!實價課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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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7:38, , 2F
隨隨便便都幾千萬一千房還在繳納一點點稅?好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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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7:39, , 3F
白癡~沒實價課稅 你課99%都是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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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23, , 4F
樓上: zzz... 都有錢買房了時價課稅也一樣付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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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增窮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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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人買幾百萬房子多兩萬都付不出來..有錢人買五億多一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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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分鐘就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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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44, , 8F
阿三民主義不是說漲價歸公? 到底漲價後歸誰的阿公?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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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57, , 9F
不如調到100% 我覺得應該就會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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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risNYC (220.130.12.161), 時間: 03/07/2013 09:03:42 心得: 這在美國房價一定是漲的 因為屋主丟房子給仲介都是說我要賣多少 不會去管這房價合不合行情 而美國人也很習慣買個東西會被附加一堆費用 台灣的狀況待觀查 可以肯定的是 1. 房仲日子會很難過 買賣方心理預期落差太大 2. 依去年陳沖的土地公告現值三年內調整至市價八成原則 房市未來要強噴有困難 ※ 編輯: KrisNYC 來自: 220.130.12.161 (03/0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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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李安得獎都可以當理由漲價,台灣房產井噴是不需要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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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在怎麼漲都會有天花板,難道要漲到一坪三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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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後可以用實價當購物成本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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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兩百多萬...這太誇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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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0:47, , 14F
樓上檢舉王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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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屋評定現值1500萬計算這邊有點不切實際 我兩年前看到的資料 帝寶160坪大約市價3億的物件評定房屋價值也才800多萬 一般20-60坪大小的評定房價雖然不是等比例縮下來 但是應該也很少超過200萬 那個稅金是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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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轉嫁消費者~~ 大家都不要買好了~~ 政府也要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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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到300%都算便宜投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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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政策都是壓榨年輕一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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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打越高 拜託不要再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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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2, , 19F
我就不信這點差價不是變成買方的成本...蠢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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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媒體總是要誤導 政府反正沒要打 多收點稅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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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2:09, , 21F
一直都是加在買方身上 打不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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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不是轉嫁到買屋者身上,有種實價課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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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到100%也行,不要說賣方都很可惡就好了,再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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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risNYC 來自: 220.130.12.161 (03/07 14:22)

03/07 14:24, , 24F
我看不懂什麼是售屋所得稅,看起來似乎科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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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如果賣了房子,不管他有沒有漲,賣的錢就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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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25, , 26F
那隨便賣一間房子,就變成所得稅大戶要繳接近50%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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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分兩種 你去年賣了房 假定成交3000萬 取得成本是十年前買1500萬 1. 3000-1500 =1500 你賺了1500萬 扣掉仲介跟代書 1450萬是所得 2. 我忘了當年我買多少 或我找不到當年買價的文件 這裡有份"房屋評定現值" 你房子依法評定是200萬 那你的所得就是200萬 兩種挑一種去適用新聞裡的稅率 大安區就是42%現在改48% 你可以很誠實繳 1450*0.40= 580萬 或技術性地說你忘了買價 200*0.48*0.4(這個比例會依你全年所得變動)=38.4萬 順帶一提我剛google了一下一間成交2400萬松山區17年 6F大樓 評定現值是84萬 ※ 編輯: KrisNYC 來自: 220.130.12.161 (03/07 14:33) ※ 編輯: KrisNYC 來自: 220.130.12.161 (03/07 14:41)

03/07 14:44, , 27F
我去年賣掉一間~可以用方式2這種算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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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45, , 28F
感謝Kris,這樣我瞭解了,如果用1去瞌稅大概會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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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仲介費用代書費用稅捐全留下單據,用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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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risNYC 來自: 220.130.12.161 (03/07 17:40)

03/07 20:18, , 30F
莊家怎麼樣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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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外 課很重的持有稅 自然就會導向有房的人變多 包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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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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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2:55, , 33F
大安區一百坪1500萬政府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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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30, , 34F
已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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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D-TmhM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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