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預售屋的訂金及契約審閱期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時間2年前 (2021/05/14 12:51), 2年前編輯推噓7(709)
留言16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 小弟對於預售屋的前期作業有些疑問想請教一下 內政部的合約範本有註明合約書都有至少 5 天的審閱期 同時依公平會或消保官的見解: 1.就算沒有購買該預售屋,也有權利拿合約書回家審閱,代銷人員不能拒絕提供 2.預售屋合約審閱是不需要預付訂金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已經裁罰多次。 但是坊間實際情況是 通常需要先行支付一筆5~10萬的"訂金"(非簽約金)才能將合約書攜回審閱 而且這是一種常態不是個案 所以問題就來了 1.如果堅持不付訂金就無法在往下走 2.但是付了訂金又怕訂金被沒收 3.坐在接待中心一個下午慢慢一條一條審閱 想請問各位前輩的經驗是如何處理這種情形 先謝謝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126.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20967916.A.B23.html

05/14 12:52, 2年前 , 1F
5天內審閱期都能退
05/14 12:52, 1F

05/14 12:56, 2年前 , 2F
付訂金退訂金都很稀鬆平常 不用擔心
05/14 12:56, 2F

05/14 12:57, 2年前 , 3F
不會被沒收 不用想太多 法規就在那 不可能不退
05/14 12:57, 3F

05/14 13:03, 2年前 , 4F
打錯是審閱期要至少5天 審閱期不想簽約了都能隨時退訂
05/14 13:03, 4F
先感謝上面的推文了! ※ 編輯: pttbird (61.60.126.11 臺灣), 05/14/2021 13:11:40

05/14 13:18, 2年前 , 5F
你不買 我就不賣你,不賣你 也不必給你合約書啊。
05/14 13:18, 5F

05/14 13:18, 2年前 , 6F
你想買?要怎麼證明? 能證明你想買,我就要賣啊,合約書當
05/14 13:18, 6F

05/14 13:18, 2年前 , 7F
然讓你拿回去翻啊。
05/14 13:18, 7F

05/14 13:18, 2年前 , 8F
所以你要怎樣證明,你真的有想要買,說說大家都會說。
05/14 13:18, 8F

05/14 13:28, 2年前 , 9F
規定是索要就要給 所以實務上付了訂金會拿到一張紅單
05/14 13:28, 9F

05/14 13:41, 2年前 , 10F
實務上就是付訂說明購買意願,代銷才幫你保留戶別,
05/14 13:41, 10F

05/14 13:41, 2年前 , 11F
但審閱期內無條件可退還
05/14 13:41, 11F

05/14 14:02, 2年前 , 12F
要改善這種風氣,你可以去檢舉……
05/14 14:02, 12F

05/14 14:03, 2年前 , 13F
要改變風氣,就由你作起。 XD
05/14 14:03, 13F

05/14 17:35, 2年前 , 14F
建議申訴一下,我也很想知道建商說,不賣你所以不提供範本
05/14 17:35, 14F

05/14 17:35, 2年前 , 15F
會怎樣?
05/14 17:35, 15F

05/14 18:15, 2年前 , 16F
就檢舉 然後被罰少少錢
05/14 18:15, 16F
文章代碼(AID): #1WdW7iiZ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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