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限繼承請益已刪文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時間2年前 (2021/09/22 09:2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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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同學問的 他家人不幸在今年重大意外過世, 已經辦理限定繼承 (未變更直接為限定繼承) 目前遺產已知 100餘萬現金(含首飾手錶等估值) 一輛10年的S320 一輛4年的CRV 台南善化的新成屋 (買價800 貸款630 ) 台北的老公寓(市值約2000-2500萬 貸款1300萬) 負債約700萬(一堆奇怪的親戚說有借錢 先假設全為真,目前都讓法院判) 請問辦理限定繼承的時候可以以下操作嗎? 1. 聲明公寓建築物無殘值 土地持分公告地價約400萬 2. 聲明公寓建築物無殘值 土地持分公告現值約1500萬 如果一可以成立,等於700萬債務可以全免嗎? 如果二可以成立,是不是可以少還一點錢? 因為房地合一稅,繼承時房屋好像都是按照公告地價計算取得成本 以此為論點打官司有機會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76.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32273639.A.8A0.html

09/22 09:22, 2年前 , 1F
花錢找律師 不要來這問免費 鄉民沒人能夠幫你負責任
09/22 09:22, 1F

09/22 09:29, 2年前 , 2F
都這個時候了 花一點錢找專業吧...
09/22 09:29, 2F
文章代碼(AID): #1XIeJdYW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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