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限繼承請益已刪文
幫同學問的
他家人不幸在今年重大意外過世,
已經辦理限定繼承 (未變更直接為限定繼承)
目前遺產已知
100餘萬現金(含首飾手錶等估值)
一輛10年的S320
一輛4年的CRV
台南善化的新成屋 (買價800 貸款630 )
台北的老公寓(市值約2000-2500萬 貸款1300萬)
負債約700萬(一堆奇怪的親戚說有借錢 先假設全為真,目前都讓法院判)
請問辦理限定繼承的時候可以以下操作嗎?
1. 聲明公寓建築物無殘值 土地持分公告地價約400萬
2. 聲明公寓建築物無殘值 土地持分公告現值約1500萬
如果一可以成立,等於700萬債務可以全免嗎?
如果二可以成立,是不是可以少還一點錢?
因為房地合一稅,繼承時房屋好像都是按照公告地價計算取得成本
以此為論點打官司有機會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76.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32273639.A.8A0.html
→
09/22 09:22,
2年前
, 1F
09/22 09:22, 1F
推
09/22 09:29,
2年前
, 2F
09/22 09:29, 2F
home-sal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0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