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租賃修法不能只保障房客 房東團體:增訂欠租、擾鄰可提前解約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ggwp)時間3小時前 (2025/09/15 11: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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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005513? 內文: 租賃修法不能只保障房客 房東團體:增訂欠租、擾鄰可提前解約 2025-09-15 10:37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內政部近期推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內政部日前 召開座談會,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多數與會機關及團體普遍肯定修法方向,認為有助於保 障租屋族「住得久、住得安」,同時也提醒政府必須兼顧房東的合理權益,才能建立互信 雙贏的租賃關係。 內政部指出,修法有三大重點,第一,保障房客至少3年租期;第二,限制續約租金漲幅 ,避免一次大幅調漲;第三,強化雙方權益規範,例如禁止房東拒絕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 強制搬遷,政府希望藉此減少租屋糾紛,改善「漲租搬家」的惡性循環,引導市場朝長期 穩定方向發展。 在座談會中,房東團體也提出不少建議,他們認為修法不能只顧房客,否則恐怕造成房東 不敢出租,訴求包括若房客涉及吸毒、擾鄰等違法行為,應讓房東得以提前終止租約;若 房客惡意欠租且拒絕搬遷,也要有明確的遷離規範,除此之外,也有人建議放寬房東因自 住需求收回房屋的權利,並增訂短期租約、租約登記、優先承租權,以及提供房東租稅優 惠等配套措施。 內政部強調,未來將持續蒐集意見,並研擬更多配套,以確保修法能同時照顧房客安居與 房東權益。最終目標是讓租屋市場走向制度完善、租客安心、房東放心的良性循環。 心得: 租賃專法的修法目標應該要以雙方保障為出發才對,欠租擾鄰這些行為早就該立法 讓房東可以立即中止租約並求償。租霸強佔房產也應該立法讓房東有直接處理的措施。 但那些要房東可以無痛解約,違反買賣不破租賃的論點,還是不要趁亂主張比較好 不然好好的修法機會又要被洗成房東貪婪,反而替只保障租客提供更多依據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6.226.240.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57906232.A.D97.html
文章代碼(AID): #1enuKusN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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