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委託更換2F雨遮…工人出包「避雨效果0」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Guess)時間6小時前 (2025/09/21 21:1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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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https://house.ettoday.net/news/3008954 記者莊智勝/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葉姓男子與某工程行簽訂承攬契約,進行更換房屋2樓的雨遮工程,未料黃姓施 工人員因測量錯誤,導致結構無法密合,無法達到遮雨效果。屋主葉男雖令黃男修補,但 卻遭到拒絕,因此憤而提出告訴,請求黃男加倍返還訂金、共3萬6000元。但桃園地院法 官審酌,認為承攬契約當事人為葉男與該工程行,施工的黃男並非契約主體,無須負返還 訂金的責任,因此判葉男敗訴。 判決書指出,葉男於113年10月10日與該工程行簽立更換2樓雨遮的工程承攬契約,並支付 1萬8000元訂金,約定黃男為施工人員;未料黃男卻因測量錯誤,誤將立柱及斜梁架設過 高,造成不銹鋼浪板無法插入房屋凸出雨遮下緣,與房屋間形成縫隙,根本無法達到避雨 效果,實屬工程錯誤。葉男發現後即令黃男修補,但卻遭到拒絕,因此提告,請求黃男返 還2倍訂金、共3萬6000元。 對此,黃男則辯稱,他是代表工程行與葉男簽立承攬契約,且直言「我施作沒有瑕疵」, 還認為葉男求償金額過高,「我買材料的錢都超過3萬6000元了!」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葉男提供的估價單及現場照片可證實其與工程行間確有承攬契約,但 黃男身份僅為工程派遣之施工者,非契約相對人。既然契約關係並不存在於葉男與黃男之 間,即便工程有缺失,亦不得向黃男主張訂金返還,因此法官認為葉男請求無據,判決駁 回。可上訴。 --------------------------------------------- 荒謬的是到底多菜,還會測量錯誤無法避雨!XD依合約為主啦,還是要找工程行退訂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8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58460207.A.FF1.html

09/21 21:59, 5小時前 , 1F
告錯人…
09/21 21:59, 1F

09/21 23:35, 3小時前 , 2F
怎麼連告誰都搞不清楚
09/21 23:35, 2F
文章代碼(AID): #1ep_al_n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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