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屋主要延遲交屋?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自由翱翔)時間1小時前 (2026/05/09 14:25), 52分鐘前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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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是買方,買了一間中古屋 4月份已經有跟房仲簽約 預定交屋日期是8月10日前(交屋日期會這麼久的主因在屋主,當時他一直在詢問房仲公 司的代書,好像40年房子,土地增值稅已超過200%,要辦理重購退稅,屋主因為中間有段 時間非自用,現在自住時間要滿5年,不然會課40%稅率,自用只要10%) 我們買方也都體諒,就簽約訂這個日期 結果昨天忽然接到房仲通知,說因為土地增值稅自用的問題,交屋日期要再延後到9月底 ?(也不知道是屋主還是房仲的代書算錯時間?) 我們要怎麼回覆? 當初8/10交屋這個日期已經是我們體諒賣方屋主,由他們跟房仲代書諮詢過,所簽訂的合 約日期 現在又要再延遲快兩個月? 我們無法順利交屋,簽約款已經匯到履保帳戶,銀行房貸都已經要準備對保了 如果同意延遲,現在我們房租也要繼續付兩個月,還有很多房屋裝修計畫,也會延後,造 成我們損失 還是我們要照合約走?畢竟假如是我們買方違約延遲交屋,對方也一定會要我們付違約金 ? 我也不想不近人情,如果交屋延遲幾天,到一個禮拜,我們或許也會通融 但這時間實在太久了,而且這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部分,是應該買賣簽約前早就知道的 事情吧? 現在房仲好像都站在賣方這邊,要求我們無條件同意延遲交屋?這樣合理嗎? 請教一下我們該怎麼做,保障自己?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35.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78307900.A.0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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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喔!請賣方拿出誠意做金錢補貼 別人的鍋干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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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認列出來 大家坐下來談 不然先放你們進去住 後面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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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過戶 這個方式不知道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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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況要先整理過,才能入住 若是還沒交屋先入住,那我們如果開始裝修,那這樣屋況假如有發現漏水什麼的 會不會就無法釐清,是屋主還是我們責任? ※ 編輯: skylin (39.9.235.75 臺灣), 05/09/2026 14:44:06
文章代碼(AID): #1f_jCy1R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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