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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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搞一大堆有的沒的. 最後上了法院 結果問題還是一大堆啦..... 現在最快的趕租屋蟑螂法. 就還是. 租約公證 + 欠租2個月 + 直接法院強制執行. 然後如果有2個月押金的話 就還是要等4個月. 最後就是損失大概3-5個月的租金 (欠租2個月 法院強制執行等1-3個月). 然後拿到租屋蟑螂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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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房客只要主張民法440-2. 說租屋契約尚未結束. 你這個切結書有違民法. 法官也不是笨蛋. 看也知道你的意思. 我認為很難贏!. 不過說真的,. 不要面對專業租霸. 說真的沒那麼難處理. 房東最怕的就是. 侵入民宅跟強制罪. 但這兩條都是刑法. 刑法實務上要成立其實很難. 因為檢察官司法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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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開的不少也承租不少屋子. 我補充個一些小點給大家科普一下. 希望都不要用到會比較好. 前面幾個大大有講到逃漏稅的部分. 正確的法規上來說,租金超過兩萬. 需要繳二代健保,所以三萬租金的話. 法規上來說 租客大約是給房東27000. 國稅局3000. (大約啦,認真魔人不要一直講究). 所以一旦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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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強制執行. 費用. 公證費用. 應徵公證費用,以租金總額或房屋課稅現值二者較高者,加保證金後,依下列標準收取之。如附加強制執行之條款者,加收二分之一:. (一)20萬元以下者,1000元。. (二)20萬元至50萬元者,2000元。. (三)逾50萬元至1百萬元,3000元。. (四)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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