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租屋未簽約,房東通知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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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原文. 這已經是「不定期租約」. 房東可合法終止的理由有六:. 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 二、承租人自行將房屋轉租於他人時. 三、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2個月以上時. 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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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故事告訴我們. 不要租認識的. 不要租認識的. 不要租認識的. 我唯一一次差點翻車就是租認識人的女兒. 文章都還在板上. 然後各位房東. 租約拜託一年一簽 勤勞沒壞處. =========. 這個案例其實不少見. 尤其在一些租屋社團內. 租很多年甚至十年以上. 結果房東要收回房子….. 出來發現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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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之前我講的.. 社會的養套殺.. 長期低租金,讓租客沒有警惕外面居住大不易.. 然後看著房價一直漲,本來購屋的計畫就從一直拖延到後面近乎放棄.. 仗著租金低想說一輩子租屋也不會怎樣.. (人很容易得過且過...就像一堆人沒積蓄是仗著以後有勞保和國民年金..顆顆). 突然間房東換成她子女繼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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