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屋主本身爲房仲為何不自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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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9→)留言16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bearalex (方立德--聯發科轉職房仲)時間3年前 (2023/04/06 16:41),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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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聯賣系統必須接受同業配案, 無法拒絕配案. 2. 自售難度較困難, 房仲系統的廣告曝光度會比自售高. 3. 開發銷售業績各半, 原開發店還是有一半業績, 還是有機會成交. 4. 直接對屋主房仲出價的優勢會比透過同業出價的優勢來的高.. 這樣子對屋主會有100%的業績, 當然前提你要知道屋主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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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1→)留言15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whatwesee (inthesameplace)時間3年前 (2023/04/06 16: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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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物件時到現場才發現屋主本身是房仲. 屋況符合需求,所以當天就下斡旋. 但目前屋主尚未同意收斡. 想請教的是:. 1、. 屋主本身是A公司房仲,在自己公司有委託同事出售. 而我是透過B公司房仲帶看,這樣屋主會考慮我的斡旋嗎?. 畢竟透過其他同業屋主不只要負擔仲介費. 也不能把業績留在自己公司.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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