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土地買賣仲介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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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octure (Betty Blue)時間12年前 (2013/09/02 13: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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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請教,D、E兩人現在已經收到提存所寄來的信函. 裡面的金額是仲介(也就是承辦代書)已經自行收取仲介費2%(合計約200萬). DE之前已經發出存證信函說不付仲介費. 所以現在應該是找律師開始打官司?還是要等到辦理過戶再打?. 還是說,穩輸的,根本不用打.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asy (NAMIE最高!!!!!)時間13年前 (2013/05/23 13: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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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付. 因為引用土地法34-1. 所以整筆交易多數決後. 成交價金減去費用後. 再依持分分配. 不用付. 引用土地法34-1. 多數決要用xxxx元出售. 但de並無委託行為. 所以直接用xxxx元出售後. 依持分分配. 不分配仲介費. 哪種是對的. 看法院.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

推噓7(7推 0噓 2→)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octure (Betty Blue)時間13年前 (2013/05/23 08: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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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找不到土地買賣的版,想說這邊比較相近,故在此請教大家. 家族一個長輩的問題,一塊共同持有的土地有ABCDE等5人持有. 其中A B C因為人數、持有部份過半所以引用土地法34-1出售. 如果D E自始就沒有簽署委託仲介買賣的契約書與後來的買賣契約書. 就讓土地交易完讓款項放在法院提存. 這樣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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