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都更車位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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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 家中長輩有棟都更房, 目前已經完工, 進入找補的階段 (北部的上市建商). 走得是權立變換+合建私約的方式. 關於車位分配的條文如下:. 按甲方(地主)分得房地總銷坪佔全案總銷坪 (不含捐贈獎勵銷坪)之比例. , 乘以實設總車位數(不含捐贈獎勵車位) 計算甲方可分配車位. (實設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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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合約應該是談好一個合建比例. 用權利變換的數字套用下去的. 依照你的敍述. 車位你們當初是怎麼談的. 跟地面上容積分開談還是合在一起談是重點. 也就是說假設依比例地主可以分得X坪(不包含地下室車位坪數). 地主在此都更案最後的坪數是X+車位+地下室車道等公設. 當初談的是X坪+1.2個車位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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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preesso》之銘言. 這個問題產生的原因. 在於建商多加了(不含捐贈獎勵銷坪). 所以他用必須用90個位子去算才合理. 如果改成. 甲方可分配車位= ( 甲方分配銷坪/全案銷坪) x 實設車位數. 這時候他就可以用100個位子去算. 因為我不知道你們私約分平怎麼談的. 我用單純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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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看你跟長輩的邏輯, 就知道你們對於車位的看法和現實有出入. 你跟長輩覺得是車位是好東西, 多蓋多賣錢. 所以才會用「因為獎勵容積而能多蓋10個車位 (上限多10個?)」描述. 但實際上, 車位並無上限, 建商高興的話挖到地心蓋無數個車位都可以. 建商之所以不會無限蓋車位, 是因為以車位售價對比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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