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房屋買賣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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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與一位手足打算合買母親名下的透天(各一半產權),預計用現金1000萬元買下(各付500萬),三人名下無其他房產。. 隔壁相同物件今年賣了3000萬(市價),但他的屋齡大概年輕50年XD。. 因家有不肖子孫,故目前不打算走繼承。. 房屋資訊:. 母親於民國97年購入,當時的買價約950萬,地坪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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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97年國稅局那邊應該也不一定撈的到資料. 土增稅看土地漲價數額,自用10% 一般稅率20%. 還要乘上消費者物價指數,我會建議直接用系統代入比較快. 不用找任何合約,因為合約不影響公告現值. 沒錯,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是用房子的評定現值*該年度地區核定價值%數去算. 然後併入綜合所得稅,真是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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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沒找到比較划算. 還沒實價登陸以前和查不到前手買賣價格 就用房地比分算財產交易所得稅. 舊制土地賣只課徵土徵稅 土地利潤不用課稅,老公寓房地比算起來超低再乘以當地. 縣市區稅率% 很低 再併入隔年的綜合所的稅*個人所得稅率 超級低. 舊制只有夫妻贈與可以沿用一次舊制,繼承才可以沿用上一手舊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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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親等買賣建議先找有相關經驗的地政士諮詢及處理。. 民國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之不動產,賣出後所得稅採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土地不必繳所得稅,僅有建物的所得於次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納入個人所得,這個每年都會出一個函釋講怎麼計算?(原則上是核實認定,例外是按房屋評定現值按%計算,看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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