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買方反悔該怎麼寫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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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2→)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thinkhome (阿愁)時間13年前 (2013/06/19 11: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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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先生(?). 感謝您幫我解答. 目前老闆給我的資訊中. 對方與我們老闆要約書都已經簽認(用內政部版的要約書). 然後仲介送達給對方時(是您說的第一份通知?),對方無原因再三推諉,不出面簽約. 所以老闆想跟他解約,怕以後該房子房價上漲時對方又回頭要用現在的價錢買. 看起來目前應該進行到您說的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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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ndagent (帥過頭)時間13年前 (2013/06/19 11: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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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仲介全是屋主的名義寄存證信函,仲介有制式文章可用,不用再找了,. 若改用仲介名義發出,得仲介同意,你打草稿,仲介不用。寫了也沒有用. 我當買方只用斡旋付現金三萬元,若有事就給三萬元,若用內政部版的要約書. 買方後悔會很慘。要給屋主3%. 你家老板可以不沒收,也不寫存證信函,房子再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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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thinkhome (阿愁)時間13年前 (2013/06/19 11: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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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違反版規~~有違反的話請告訴我~~我會馬上刪文@@. 現在遇到一個問題. 我的老闆有一間房子要出售. 委託仲介也找到買家. 買家答應要買(提出要約). 但是後來好像反悔不買了. 仲介公司以老闆的名義擬了一份存證信函要寄給對方,請對方出來做解約的動作. 但是老闆不希望是以他的名義,而希望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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